第一卷 第七章 关于中国的习俗
1. 五大美德
“中国这个古老的帝国以普遍讲究温文有礼而知名于世,这是他们最为重视的五大美德之一,他们的著作中有着详尽的论述。--------------------------。他们的礼仪那么多,实在是浪费了他们的大部分时间。熟悉他们风俗的人实在感到遗憾,他们为什么不摒弃这种外在的表现,在这方面他们远远超过所有的欧洲人。”
五大美德:即仁 义 礼 智 信。书中作者表现出了对中国繁多礼节的不解,这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了。中国礼仪之邦的美誉所言不虚啊。
2.馈赠金币
“中国人还有一种普遍的习惯,对我们是很新鲜的,那就是馈赠金钱,相当于十个或五个或更少的金币,这可以是上级赠给下级,也可以是下级赠给上级。”
这个礼节我还是头一次听说。馈赠金币会不会被认为是腐败啊?
3.“宴会是表示友谊的最高形式”
“和希腊人的风尚一样,他们不说宴会而说酒会,这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虽然他们的杯子并不比硬果壳盛的酒更多,但他们斟酒很频繁,足以弥补容量的不大。”
4.中国好习惯
“他们的饮料可能是酒或水或叫做茶的饮料,都是热饮,盛暑也是如此。这个习惯背后的想法似乎是它对肚子有好处,一般说来,中国人比欧洲人寿命长,直到七 八十岁仍然能保持他们的体力。这种习惯可能说明他们为什么从来不得胆石病,那在喜欢冷饮的西方人中是十分常见的。”
这里的翻译“这个习惯背后的想法--”这句不如译为“这个习惯形成的原因是--”。
5.筷子
“筷子是用乌木或象牙或其它耐久材料制成,不容易弄脏,接触食物的一头通常用金或银包头。”
古人用的筷子比我们今天平常人家用的筷子质量好多了啊,相当高大上啊,乌木和普通的木头筷子有什么区别呢?
6.洗手
“中国人不用手接触食物,所以饭前饭后都不洗手。”
不会吧?中国人饭前饭后洗手的吧,还用茶水漱口呢(饭后)(《红冷梦》中有记载)。
7.中国式婚姻
“订亲的礼仪也很多。中国人通常早婚,他们不赞成婚姻双方年令相差很大。婚约由双方的父母安排,无须结婚人的同意,虽然有时也征询他们的意见。属于上等社会阶级的人在本阶级中通婚,合法的婚姻要求门当户对。男人都可以自由纳妾,选妾并不要求门第或财产,因为唯一的挑选标准是姿貌美丽。妾可以用一百锭金子够得,有时还要多得多。在下层阶级中,妻子用银钱买卖,想买卖多少次都行。皇上和皇子只凭美貌选择妻子,不考虑门第高贵。贵族女子并不渴望与皇室族婚,因为皇上的妻子们没有特殊的社会地位,被禁闭在皇宫里,永远看不到自己的家人。”
这里的年令是指年龄吧。不知为何书上写的是“令”而不是“龄”。“皇上的妻子们”是指皇上的后宫的皇后和妃子们的统称。因为文中接着说了“皇上只有一个唯一合法的妻子或皇后”。
记得以前讨论时,堂主说古代中国皇帝的妻子(皇后)也是贵族或官僚出身的,可是利玛窦的书里写到贵族女子并不渴望与皇室族婚。利玛窦是万历年间来中国的,万历皇帝的宠妃是郑贵妃,她不是皇后,出身北京郊区大兴的平民,万历的皇后王皇后,1578年,礼部奉慈圣皇太后旨意,选得锦衣卫指挥使王伟的长女王氏为万历皇后,并择得黄道吉日,由张居正等人主持,于二月十九日完成了皇帝的大婚典礼。下面是百度的一段,可做参考:
“明代的宫女大都来自北京和周围省份的平民家庭,像选后妃一样,容貌的美丽与否并不是唯一标准。凡年在十三四岁或者再小一点的女子都可列在被选范围之内,但是他们的父母必须是素有家教、善良有德的人。应选后妃的条件包括:相貌端正,眉目清秀,耳鼻周正,牙齿整齐,鬓发明润,身无疤痕,性资纯美,言行有礼。宫女的标准有别于后妃,各方面标准比后妃略低。她们在经过多次的挑选后,入选者便被女轿夫抬进宫中,从此再难跨出皇宫一步。这些可怜的宫女,只有在骚人墨客笔下,她们的容貌、生活才显得美丽而极富浪漫色彩。实际上,皇宫里的几千名宫女都归皇帝私有,她们中的绝大多数只能在奴婢生活中度过一生,个别幸运者也只在无限期待中消磨时光。”
崇祯的皇后周皇后也是寒门出身,
朱由检的皇后周氏,苏州人,父亲周奎,母亲丁氏是周奎的继室,家境清贫,周氏年幼时就操持家务。迁居北京后,周奎在前门大街闹市,以看相算命谋生。天启六年(1626),当时的信王朱由检为了大婚挑选王妃时,主持后宫事务的懿安皇后,以长嫂代母的身份,从众多候选人中挑选了周氏。朱由检即位以后,周氏就由信王妃晋升为皇后。摘自樊树志《崇祯传》
周奎,苏州人,庄烈帝周皇后父也。崇祯三年封嘉定伯,赐第于苏州之葑门。帝尝谕奎及田贵妃父弘遇、袁贵妃父祐,宜恪遵法度,为诸戚臣先。祐颇谨慎,惟弘遇骄纵,奎居外戚中,碌碌而已。李自成逼京师,帝遣内侍徐高密谕奎倡勋戚输饷,奎坚谢无有。高愤泣曰:“后父如此,国事去矣。”奎不得已奏捐万金,且乞皇后为助。及自成陷京师,掠其家得金数万计,人以是笑奎之愚云。——《明史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这就说明利玛窦所记载的皇上选妻不考虑门第高贵是事实。但明朝先前的朝代比如唐代,汉代皇上选皇后的情况也许就如堂主所言不一样了。
第八章 关于服装和其他习惯以及奇风异俗
1.中国人的外貌
“中国人差不多是白肤色,虽然南方几省由于靠近热带有些人是相当黑的。男人的胡须很稀少,有时根本没有。他们的头发粗而直,頾胡长得很晚,所以三十岁的人在这方面可以和我们二十岁的差不多。胡须和头发全都是黑色的。他们不喜欢红头发。他们的眼睛狭长,呈椭圆形,也是黑得令人注目。脸几乎是四四方方的。在广东 广西两省,有些人每只脚的小指上都有两个指甲,------。女人的身材都很矮小,脚小被认为是一种美德标志。”
中国人奇怪外国人的蓝眼睛,好蓝啊,外国人好奇中国人的黑眼睛,“黑得令人注目”这个描述相当到位,呵呵
这里奇怪的是没有提及中国男人的身高,只说“女人的身材都很矮小”,古人男生的身材矮小吗?为何没有提及呢?老外的身高平均是很高的相对中国人,这么突出的特点利玛窦为何没有记载呢?
脚小指缠足吧,缠足的话走路应该会摔倒的啊,不明白古人怎么会认为小脚是美呢。
2.古人的袖子又肥又长
“男女的袖子都又肥又长,是威尼斯式的。”
古人为何把袖子做的宽大呢?冬天不担心漏风吗?
古人为何把袖子做的长长呢?手缩在袖子里多不方便啊,比如写字。
威尼斯式的袖子也是肥而长吗?我没有见过啊。
3.洗澡和防晒
“他们常常洗澡。他们经常服饰的一部分是出门时带一把很大的伞来遮太阳。如果用得起,他们就用一个仆人带着伞,否则就自己带一把小一些的阳伞。”
历史版多次讨论过关于古代的人如何洗澡的问题,看来古人还是很讲卫生的,经常洗澡的。
还很注意防晒呢,这里利玛窦主要说的是男生出门打伞。
4.尊师重教
“中国人比我们更尊敬老师,一个人受教哪怕只有一天,他也会终生称他为老师的。”
这就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吧”。
第九章 关于某些迷信的以及其他方面的礼节
这一章利玛窦大概是为了宣传基督教的作用,而故意说中国人所信奉的一些诸如挑选黄道吉日等为迷信,这一章利玛窦正式开始宣传基督教了,所以本章的内容带有利玛窦个人主观的看法和目的。
不过这一章了提到了溺毙女婴是犯罪到是颇为先进的观点(至少在当时来说)。“---一种更为严重得多的罪恶是某些省份溺毙女婴的做法。”
第十章 中国人的各种宗教派别
这一章利玛窦、 金尼阁 把中国当时存在的三种宗教认为是迷信,显然这样说是为了这些传教士传教的原因,他们为了传他们的宗教不惜先否定中国当时的宗教,所以这一章也是带有这两个传教士的主观的目的的,虽然这个主观的目的在当时来说是不可告人的或者说是隐藏的很深的,但要改变一个国家的人民的信仰就先毁灭这个国家原本存在的自己的信仰,这些传教士也是蛮拼的,为了传教。
1.儒教、 佛教、 道教。
“中国的书籍列举世界上只有三种崇拜或宗教信仰的体系,而并不知道还有别的。这三种是儒教 释迦和老子。所有的中国人民以及所有使用中国文字的四邻国家的人民,比如日本 朝鲜 琉球 台湾和交趾支那的人民,都属于这三种教派中的这种或那种。”
这里是说儒教、 佛教和道教这三种教派,明代我国称台湾为东番,非琉球;明代之琉球即今天的琉球群岛。台湾,英译本作formosa,原意大利文本和法译本均无此名,德礼贤泛称琉球为台湾,亦误。
2. 儒学的地位(这个小标题我不用儒教这两个字,是因为儒学就是儒家思想。既无宗教的形式也无宗教的外衣更无宗教灵魂不灭论的来世幸福的许诺。)
“本朝的始祖洪武皇帝规定为了国家的好处,应该保留这三大教。他这样做是为了调节每一教派的信徒。然而,在位保持这三大教香火而不断立法时,他却严格从法律上规定儒家的教派应优先于其他两种,只有儒家才能委以管理公众事物的行政权。这样,就没有那种教可以消灭另一种。统治者的做法是培养所有这三大教的忠诚,当需要时就根据他们自身的礼仪而加以利用并逐一安抚他们,给他们整修旧庙或另建新庙。皇帝的后妃通常更倾心于崇拜偶像的教派,她们向教士捐赠布施,甚至在宫外养活整座庙宇,好让他们念经祈福。”
书中这段文字说了儒家的重要地位,管理公众事物的行政权。但利玛窦似乎故意忽略了这跟儒家本身积极入世的思想分不开的,道家主张清静无为的出世思想,道士多喜欢隐居在深山,这样的两种思想从根上起自然儒家思想会得到统治者的亲睐啊,因为治理或管理国家需要现实的入世思想而不是超脱的出世思想,这并不是洪武选了或者继承了儒家为大,而是儒家思想本身的现实主义是它毫无疑问从众多诸子百家中脱颖而出。
至于说三种教派的同时存在,与中国人和谐的思想分不开,天人合一,包容,和而不同等思想。
--
修改:igrogous FROM 124.205.76.*
FROM 124.20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