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和世卿制、世职制是西周到春秋时期的重要政治制度。不过我觉得在
宗法制和其他两种制度之间存在着不可调整的内在矛盾。
按宗法制的要求,诸侯之子除嗣子之外都要封为大夫,而且由于其与国君的
关系比先君的公子及其子孙们更近,所以按“尊尊亲亲”的原则,这些当朝
国君的儿子或兄弟们应该做地位高于其他宗亲的卿。这一点在古籍中可以找
到很多证据。而按照世卿制、世职制的规定,卿的身份和相应的官职是世袭
的,如果先君的公子及其子孙们没有因为犯大罪而灭族的话,那么卿位和官
职应该一代一代传下去。所谓“子子孙孙永宝享用”。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
如果先君的公子们的子孙都干得好好得,没有出什么问题,那么哪里有空闲
的卿位和官职给当朝国君的儿子或兄弟们去做呢?
我怀疑在春秋以前,被切实遵守的应该是宗法制。世卿制、世职制是在春秋
时期大夫力量强大之后才出现的,后来被附会成古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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