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伯峻先生的《春秋左传注》不用说是本好书,不过“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我今天斗胆提出一点我认为不确的地方。
庄公十四年有一条注释(1990年版一九七页):
“《仪礼·觐礼》云:‘天子呼诸侯同姓大国则曰伯父,其异姓则曰伯舅;同姓
小邦则曰叔父,其异姓小邦则曰叔舅。’则天子于诸侯,以国之大小分伯叔。”
这个说法应该是错误的。《左传·僖公二十五年》记载晋文公帮助周襄王平定叔
带之乱以后请求用天子的葬仪,被周襄王婉拒。周襄王就称晋文公为叔父。《国
语》的记载与《左传》略同。晋国,无论以初封时的地位,还是当时的实力来看,
都不是小国,而周襄王称晋文公为叔父,可知称叔父还是称伯父与诸侯国的大小
没有关系。我所知道的另一种说法是,叔父、伯父之称是和这个诸侯国初封时与
当时的周王的年龄关系来划分的,比周王小的称叔父,后世周王对这个诸侯国的
后世诸侯都称叔父,反之则称伯父。我觉得这个解释是正确的。晋国的始封君唐
叔虞是周成王的弟弟,受封的时候当然比周成王小,所以周王称晋侯为叔父。
我想这种说法杨伯峻先生肯定是知道的,但是并没有采用,不知是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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