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他(按:陈寅恪)提出经济的观点,恰好解释了隋唐制度渊源所自
的选择性。如“叙论”所述,隋唐制度“不出三源”,然则何以此一制度,源自魏齐
,彼一制度又源自梁陈?关键所在,即为经济观点。
在“财政”一章中,陈寅恪指出,唐朝天子往来行幸于长安、洛阳,如李林甫所
谓“东西两宫者”,主要的原因在“经济供给”;陈寅恪引“通鉴”唐记景龙三年末
云:
是年关中饥,米斗百钱,运山东江淮谷输京师,牛死什八九,群臣
多请车驾幸东都。韦后家本杜陵,不乐东迁,乃使巫觋玄君卿等说
上云:“今岁不利东行。”后复有言者,上怒曰:“岂有逐粮天子
耶?”乃止。
关中虽富,米谷尚不能供应帝王宫卫百官俸食之需;故必须就食东都,成为“逐
粮天子”。这种情况至玄宗时,由于积极推行西北开拓政策,以及官员的增加,更见
严重;于是有夔耀卿广通漕道,大建谷仓,从改良运输方法,增加运输数量来解决军
需民食的问题,行之虽效,但转输的费用,大为增加,并非至善之策。
旧唐书玄宗本记:“开元二十五年二月戊午,罢江淮运,停河北运。”又通典载
开元二十五年定令:“江南诸州租并回造纳布。”陈寅恪说:
唐代自开国以来,其人民缴纳之租,本应为粟,今忽改而为布,乃国家财政
制度上之一大变革,此中外史家所共知此也。尝就阅读所及,凡论此改革之
文虽颇不少,似尚未有深探此变制所从来者。不揣鄙陋,试略证论之。
所论要点有二、即何以罢江淮运粟为布。陈寅恪论此两端,称为“唐代制之河西
地方化及江南地方化。”
所谓“河西地方化”,即以河西地方的“和糴”制度,引而为中央财政制度。他
说:
关于和糴在当日政治上之重要,表弟俞大纲君曾详论之,兹不复赘(见中央
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五本第一分《读高力士外传论变造和糴之法》
)。今所欲论者,乃和糴之起源及与牛仙客之关系。
牛仙客以河湟一典吏,而位至宰相;但相业无闻,则知其特蒙奖擢,无非因引和
糴之法入中央一事而已。陈寅恪论此一段史实,已证明其隋唐制度渊源有三,河西为
其一的说法,独具只眼,颇为精审。至“回造纳布”,本为南朝旧制;今亦引为中央
制度,则此一部分的“江南地方化”,亦即渊源于“梁陈”,于其“三源”之说亦通
。
此两项制度,至肃宗朝即已不复存在,王船山“读通鉴论”卷二十三“唐肃宗”
云:
自唐以上,财赋所自出,皆取之豫衮翼雍而已定,未尝求足于江淮也。
起江淮而为资,自第五琦始,当其时贼据幽冀,陷两都,山东虽未尽失
,而隔绝不通;蜀赋即寡,又限以剑门栈道之险,所可资以赡军者唯江
淮,故琦请督租庸,自汉水达洋洲,以输于扶风,一时不获已之计也。
乃自是以后,人视江淮为腴土,刘晏因之,辇东南以供西北,东南之民
力殚焉!垂及千年而未得稍纾。
殚东南之民力以养西北,结果是成了西北民性的“骄佚”。王船山史论的精彩,
亦犹如陈寅恪治史的可贵,在穷其流变,一层一层剥到核心的深处;他的话对西北人
似乎过分,但有个特殊的原因,可以求得谅解。这个原因留在后面再谈,先看他的议
论。
王船山认为西北不籍东南,亦可自立。他说:
自汉以上,吴越楚闽,皆荒服也;自东晋迁,而江淮之力始尽。然唐以
前,姚秦、拓跋、宇文;唐以后自朱温以迄宋初,江南割据,而河洛关
中,未尝不足以立国。九州之广,岂以江滨海澨之可渔猎乎?
“自东晋迁,而江淮之力始尽”这句话,在史学上是个绝大的题目。我曾有个很大
胆的论点,中国的历史自三代至明清,应以东晋分期;历史的重心在民生,亦即经济,
而中国的经济重心,西晋以前在黄河;东晋以后南移到江淮。但西北在彼时,绝非后来
之西北,人性舍难就易,开发江淮之整顿力省而效宏,因西北与东南在经济形势的距离,
越拉越远。劳干曾盛赞陈寅恪就“桃花源记”中发掘出来的坞堡问题,是史学上一大贡
献;确为很精到的看法。东晋以后多聚族而居的“义门”,不与外人相接,并不为外人
所知,而此辈多来自西北,舍弃故土,侨寄江东,则西北之日就荒瘠,势所必然。王船
山有极感慨的话:
祖第玉琦、刘晏之术者,因其人惜廉隅,畏鞭笞,易于弋取,而见为无尽
之藏,竭三吴以奉西北,而西北坐食之。三吴之人,不给饘粥之食,抑待
哺于上游,而上游无三年之积,一罹水旱,死徙相望。徒天道之亏盈哉?
坐食而骄,骄而佚,月倍三釜之餐,士无再易之力,陂堰不修,桑蚕不事
,举先王尽力沟洫之良田,听命于旱蝗而不思捍救,仍饥相迫,则夫削妻
骸,弟烹兄肉。其强者弓驰马,以杀夺行旅,而睥睨东南,妬劳人之采梠
剥蟹。谁使之然?非偏困东南以骄西北者,纵之而谁咎邪?骄之使横,佚
之使惰,贪欲可逐,则笑傲以忘所自来;供亿不遑,则忮忿而狂兴以逞...
....于是国家无事则依中涓,附戚里而不惜廉隅;天下有虞,则盗贼,戴
而不知君父。(按:据世界书局排印本,“戴”字下原缺二字,依文义当
为“夷虏”,指清朝)
王船山对西北人的苛责,诚不免过分;但我们应该理解他那时的心境,明末亡于流
寇,而流寇起于关中。李自成米脂人,张献忠延安人;流寇不独亡国,残民亦惨无人道
。王船山目击心伤,不觉其言之激切。但平心而论,第玉琦、刘晏以后,历代司度之责
者,舍难就易,只贪图责东南财赋之方便,置关中的水利农田于不顾,却是莫大的失策
。
是故,和糴之法,只是分配上的一个良好制度,此一制度奏效,陈寅恪指出,有两
个条件:
和糴者,就地收购农产物之谓,故必须其地农民人口繁殖,有充分之生产,
始得行收购之实,隋季西北诸州罹战祸,然休养生息至唐玄宗之晚年,必以
恢复繁盛,加以政府实行充实西北边州之政策,故其地遂为当日全国最富饶
之区域。
此为第一条件;陈寅恪引“明皇杂录”,指出其时中国河西“闾阎相望,桑麻翳野
,天下称富庶者,无如陇右”。有此一条件,然后得以实行第二个条件:
又和糴之法若官所出价,逾于地方时估者甚高,虽可以利诱民,然政府所费
过巨,如收购数量甚多则不易支久;如官方所出价与地方时估相差无几,则
区区微利之引诱,必不能使农民自动与胥吏交易;盖农民大抵畏胥吏如虎狼
,避之唯恐不及,则此无古今之异,不俟烦言而解者也。是以必带有习惯性
及强迫性,和糴之法始能施行有效,而不致病民。考西北边州自隋开皇时以
行按户纳粟与官仓或军仓之制,其性质即于白香山所谓“散配人户严加徵催
”,实无不同。虽西北边州实行贞观义仓之制,已变为一种赋税,而史言西
北宿重兵,其地早行和糴,则和糴之法在西北边州谅亦不过依隋代按户纳粟
于军仓之制,但略给价,以资利诱,其基本之手续方法似无大异,已上下相
习,为日已久,遂能成效卓著,至元和时关中和糴之法所以变为万民之政者
,改和糴之法本带强迫性质,以非如是,无以成事,不过值国库优裕,人民
富庶之时,政府既能给价,人民亦易负担,故当时尚不视为病民之政耳。此
和糴之法所应具备之第二条件也。
中国从来相信一个说法:“不患寡,患不均”亦只是着重在分配:其实寡则易不均,
即使能均,亦是均贫,不是均富。是故可知,陈寅恪指出此一唐朝财政制度上的渊源;亦
列出此一制度收效所必备的条件,目的是在促使当政者注意开发西北。
至于中央财政制度的“江南地方化”,指江南田租,改为纳布一事。此一制度本已存
在于南朝,隋唐统一南北,江南的制度便地方化了;及至和糴奏效,西北不需江南供应米
粟,则非财政不须江南支持之谓,所以改为纳布,称为“租布”,转输西北,不但在运输
上力费俱省,且亦能满足和糴制度的需要。陈寅恪论此殊为简略,不过指出隋唐制度的渊
源所自;同时他在叙论中亦早声明,制度有时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微仿天竺佛教经论之
例,首章备致详悉,后章则多所阙略。故于前礼仪章已论证者,如三源中诸人之家世地域
,则于后诸章,不复详及,实则后章所讨论,仍与之有关。”财政为最后一章,许多有关
此章的论证,已在前面提过,后面不必再论。此一体制与一般史学论著不同,目的在使读
者得全般了解。陈寅恪之书不易读,此亦为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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