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erishall (一片红叶) 于 (Mon Feb 6 12:34:32 2006) 提到:
通过在此版上的信息,我于2005年7月26日与白X联系,入住蓟门里小区东6楼120X,签订了半年的合同。
期间不到3月的时间之内争吵过几次,由于考虑搬家比较麻烦,一忍再忍,没想到白X变本加厉,居然打人,具体经过如下:
时间是12月19日晚9:30~10:00之间,我下班回到家里,正打算洗衣服,白X说为什么不打扫卫生(公共厅),我说打扫了(昨天周日打扫的,地面脏是因为白X搬他的肮脏的椅子导致的,却反过来质问我),拖把还是湿
的。结果白X就怒了,一脚踢坏拖把不说,上来就是一拳,打在我左脸颊上,脸上立刻红肿火辣,我未还手,要求他道歉,结果他穷凶极恶,上来又是两下,并推我出门。我立刻打110报警,北太平庄派出所有巡警赶来,白X矢口否认没有打人。
当晚去了同学那里住的,决定要搬家。
12月20日去搬东西,结果白X在里面将门反锁,不肯开门。最后找到蓟门里居委会来他才将 门打开,上午12:30之前搬家完毕。晚上7:00进行结算,期间此人将芝麻滥事提起,说门上的铁片掉下来(正常磨损)让赔偿,我反问那拖把你赔么?他就不吱声了。我本根本不想提这些小事,足见此人如何斤斤计较。至此,2005年12月20日晚7:30结束
租房合约,不过后面的事情会让他好受的。
此事可以到北太平庄派出所(12月19日)和蓟门里居委会(12月20日)求证。
另外,此人白天很少上班,长年累月呆在家里,坐在电脑面前。性情古怪,面相凶恶。斤斤计较,蛮不讲理。是典型的对人严厉
,对己宽松。很难沟通,在不到3月的居住时间内争吵数次,没想到居然动手打人,实在是十恶不赦,精神失常。
刚住进去时屋内灰尘很厚,明显很久没有住人,在蓟门里这么popular的地方房子空这么久,我现在真是怀疑上一个房客是不是被白X同样打走的。
在此说明此事,就是想提醒大家住房一定要看好人,不要花了钱又被人打。
不过我相信社会是有公德和道义的,自作孽者不可恕,恶人有恶报,小心哪天出门被车撞到
☆─────────────────────────────────────☆
cherishall (一片红叶) 于 (Mon Feb 6 12:36:15 2006) 提到:
恳请斑竹m,免得其他兄弟再受害!
此人目前的id和马甲包括sog和subroutine,当然也可能会有其他的马甲。
总之提醒大家看房一定要看人!!!!!血的教训!
☆─────────────────────────────────────☆
ebo (冬季里开花冻死十五六) 于 (Mon Feb 6 13:05:02 2006) 提到:
唉,俺和人合租都是趁吵架之前就散伙
☆─────────────────────────────────────☆
address1998 (woizt3) 于 (Mon Feb 6 13:07:01 2006) 提到:
给版主发信吧
☆─────────────────────────────────────☆
Subroutine (每天爱自己多一些) 于 (Mon Feb 6 21:29:49 2006) 提到:
大过节的,本来不想跟你这种小人计较,没有想到你得寸进尺,是可忍,孰不可忍。
你这种无聊的垃圾,在网上捏造谣言,算什么本事?我觉得任何一个有点分辨能力和是非判断能力的人,可以从其攻击性语言中,看出来其险恶的用心。
你年前的所谓的1545文,已经被版主删除掉了,你现在又原样贴出来,可见你人品之一斑!
其中的许多事情,我不想在这里跟你说了,你这种言而无信,口无遮拦的人,能算是人吗?
你这个贼,我只想问一下,你偷我的一口炒锅干吗去了? 不要告诉我说你不知道。家里就两个人,东西会自己长翅膀飞了?????????????家贼难防阿!
另外,你偷我的门卡呢?你站出来说清楚啊?
我从来没有想到你丁顺不但口头不干净,更是这种手脚不干净的货色;净干些装孙子的事情。
我没有想到北邮出来的还有你这种偷东西的垃圾,
关于偷东西一事,可以向爱立信行政部求证;此人现在爱立信客服。
☆─────────────────────────────────────☆
cherishall (一片红叶) 于 (Tue Feb 7 11:56:29 2006) 提到:
白晖,我看你应该早日变成白灰,免得再祸害别人!
你的蓟门里东6楼1205就你一个人独享好了。
像你这种小人我也懒得和你计较,只是不想别人再受你的迫害,奉劝一句,你这种人真的不适合和别人一起住,我想这一点你应该自己更清楚。你还是一个人终老好了,搞不好很快就玩完了也说不定。做人要厚道。
你的炒锅我住进去就没看见过,倒是我的炒锅还在你那你没还吧;门卡让你来取你怎么不取啊,你这么无耻还想我给你送过去?你要是堂堂正正为什么不敢来取啊?
大过年的,你这种人还出来害人,我就是看不过去!
大家都是北漂一族,都不容易,你租房给别人就是上帝了,就可以为所欲为了,都是法制社会了还敢动手打人?你人品实在是太差了,口头倒个歉都没有,枉费了你多年的高等教育,连基本的礼貌常识都没有。
走着瞧吧,恶有恶报,白晖你好自为之。
☆─────────────────────────────────────☆
vicanio (friend) 于 (Tue Feb 7 11:58:20 2006) 提到:
你不会还手阿
☆─────────────────────────────────────☆
todaywww (穷苦大众) 于 (Tue Feb 7 12:47:21 2006) 提到:
真的还是假的?
☆─────────────────────────────────────☆
findmynet (招兵买马) 于 (Tue Feb 7 12:53:20 2006) 提到:
真好玩!
☆─────────────────────────────────────☆
bZIP (bZIP) 于 (Tue Feb 7 12:59:58 2006) 提到:
你sb啊
人有强有弱
难道强的就可以随便欺负弱的?
都象你这么想还要法律干鸟用啊
☆─────────────────────────────────────☆
Subroutine (每天爱自己多一些) 于 (Tue Feb 7 13:27:05 2006) 提到:
丁顺,
你就在这里贼喊做贼吧,我和别人做邻居多年,是第一次碰到偷别人东西的!
我没有用的新炒锅,放在阳台上,你住过了,就不见了。东西是会长翅膀的,这就是你的逻辑。
我的门卡呢?你就偷吧?这不过是经别人证实能确认的两样的东西。狡辩有什么用?早知道偷拿别人东西不对,手脚放规矩点就好了!
东西也就是上百元的东西,没有了就没有了;我就当吃亏买教训,认识一类垃圾罢了。
你满口威胁的言论和恶毒的语言,我奉劝你还是有事情说事,没有必要在这里耍疯吧!那种“走着瞧吧!”、“以后出门小心点”黑帮话,你的叫嚣不过只能说明你的外强中干。
你的帖子能充分的表现你的人品和素质!
事情已经过去将近两个月时间,是那个小人在这里继续当瘟神!本来以为年前已经把瘟神送走了呢?但是,面对你这种得寸进尺的小人,我觉得必须站出来澄清事实。好让别人有个客观的判断。
☆─────────────────────────────────────☆
bZIP (bZIP) 于 (Tue Feb 7 13:28:51 2006) 提到:
一个炒锅也就2,30
☆─────────────────────────────────────☆
stonebig (stonebig) 于 (Tue Feb 7 13:53:06 2006) 提到:
沙锅不见了不要乱下结论用“偷“字定性,至于门卡归还问题更不能用“偷”了
在细节上纠缠,并没有正面澄清cherishall陈述的打人等事件说明SubRoutine的打人的事可信度比较高。
证毕
☆─────────────────────────────────────☆
bZIP (bZIP) 于 (Tue Feb 7 13:54:37 2006) 提到:
re
我也觉得白X的回复有胡搅蛮缠,转移视线之嫌
☆─────────────────────────────────────☆
address1998 (woizt3) 于 (Tue Feb 7 14:01:37 2006) 提到:
显然啊,啥也别说了
版主赶紧加黑名单吧,省得别人受害
我就不明白了,闹了好几个月了,版主不知道是看不到还是咋地
愣是不管,那个房东也一直在发文出租,一直都不回应,现在回应了还是这态度
版主难道还不动刀吗?还想让更多人受害不成??
☆─────────────────────────────────────☆
Subroutine (每天爱自己多一些) 于 (Tue Feb 7 14:18:19 2006) 提到:
呵呵,
马甲也上场了,很好玩!
你们有空就自己给自己当托,陪自己玩吧!
☆─────────────────────────────────────☆
Subroutine (每天爱自己多一些) 于 (Tue Feb 7 14:28:41 2006) 提到:
清者自清,
外强中干的人,才会用马甲出来说话?
这是那个马甲 前一阵子发到我的信箱的信件,请大家想一下这个问题?
为什么要换马甲???说明了什么???心虚!!!
///////////////////////////////////////////////////////////////
发信人: stonebig (stonebig), 信区: HouseRent
标 题: Re: 蓟门里小区东6楼120X黑二房东白X打人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Jan 16 19:11:10 2006), 站内
租房的小心啊,
见cherishall的文章1537
[!注意!]蓟门里小区东6楼120X黑二房东白X打人
此人两个马家 sog,subroutine
当然还会有别的马家,
☆─────────────────────────────────────☆
shamp (亚里士多德绝望的女儿) 于 (Tue Feb 7 14:31:14 2006) 提到:
不管怎么样,你没有正面回应打人的事情,动手先打人的是不是你等。
还有大家一起住相互宽容一下就是了,有些事情可能真是误解,
实在性格不合换房或是换人就是了,何至如此?
你们俩都够奇怪的,也挺丢人的。
☆─────────────────────────────────────☆
bZIP (bZIP) 于 (Tue Feb 7 14:31:46 2006) 提到:
那我也是马甲了?
呵呵
☆─────────────────────────────────────☆
bZIP (bZIP) 于 (Tue Feb 7 14:33:53 2006) 提到:
re
该说的不说
不该说的说一堆
一看就不是好主
☆─────────────────────────────────────☆
Subroutine (每天爱自己多一些) 于 (Tue Feb 7 14:40:38 2006) 提到:
对阿,我也感到很丢人。
我本来不想理睬,你认为在网上,这样子说事情的结局是什么?
事实可以随便被捏造,可以信口雌黄,可以恶毒的攻击人,然后大家像看猴戏一样起哄。
可是,过去两个月的事情了,是谁像瘟神一样阴魂不散的?
我实在忍无可忍了!
☆─────────────────────────────────────☆
Subroutine (每天爱自己多一些) 于 (Tue Feb 7 14:42:38 2006) 提到:
估计你也就用过30的炒锅,
你不就在这里起哄,看热闹吗?
请你有点辨别能力好吧?
☆─────────────────────────────────────☆
bZIP (bZIP) 于 (Tue Feb 7 14:43:50 2006) 提到:
哈哈
你真好玩儿
谁是谁非大家清楚的很
你就别欲盖弥彰了:P
☆─────────────────────────────────────☆
stonebig (stonebig) 于 (Tue Feb 7 14:55:51 2006) 提到:
我不是马甲,不要混淆视听,
你为什么不正面解释一下打人的问题
我不记得给你发过信,就是发了,那封信能让大家看出什么问题
还是那句话,不要转移大家视线,纠缠于细节,避重就轻
☆─────────────────────────────────────☆
fansoo (似水流年|爱你一万年|乐逍遥~) 于 (Tue Feb 7 15:00:26 2006) 提到:
靠
☆─────────────────────────────────────☆
fansoo (似水流年|爱你一万年|乐逍遥~) 于 (Tue Feb 7 15:02:43 2006) 提到:
当时有录像么?
☆─────────────────────────────────────☆
seineliu (塞纳迎凤) 于 (Tue Feb 7 15:05:13 2006) 提到:
bzip , obviously 是马甲
☆─────────────────────────────────────☆
fansoo (似水流年|爱你一万年|乐逍遥~) 于 (Tue Feb 7 15:06:19 2006) 提到:
版主有所失职啊,你给版主发信阿。版面他们也不一定仔细看的
☆─────────────────────────────────────☆
fansoo (似水流年|爱你一万年|乐逍遥~) 于 (Tue Feb 7 15:07:19 2006) 提到:
你根本没有正面回应
☆─────────────────────────────────────☆
bZIP (bZIP) 于 (Tue Feb 7 15:13:18 2006) 提到:
ft
只要不是楼主的马甲就行了吧
☆─────────────────────────────────────☆
yuliuxing (冬天的雪花) 于 (Tue Feb 7 15:32:05 2006) 提到:
大家新年好!
不知道狗年"汪汪汪"是否给大家带来一丝清新空气和崭新希望。:)
别吵了,都是高素质的大学毕业生,怎么大过年的不好好说话呢?
退一步海阔天空,人生的路还很长。学会去 宽容别人也是一种修养吧。
我认识白同学,多年好友。目前就职的公司很不错,为人也非常随和。怎么看到这篇文章说的似乎一个魔王一样的,哈哈……
其实年前的时候听他提起过租房的事情,详细了解事情原委始末之后,我当时就建议他去网上简单说明一下,可是他说,为人清者自清,何况大家出来北京工作都不容易,让他发发牢骚就罢了吧。
反正,我作为朋友就劝大家都心平气和一些,有什么事情坐下来好好聊聊,好好生活吧,都少说一点吧,总说别人坏话,不是好事情哦,呵呵
新年新气象,希望大家都有一个好心情!
※ 来源:·水木社区
http://newsmth.net·[FROM: 203.187.182.*]
☆─────────────────────────────────────☆
visne (暂缺) 于 (Tue Feb 7 15:45:06 2006) 提到:
不管如何,打人就是不对的,而且还随便用“偷”沙锅,“偷”门卡之类词语
1. 不能打人,而且出租房的人一直没有对这件事情做任何解释;
2. 不能认为没有的东西就一定是另外一个人偷了;
3. 一起合租,门卡算偷?
☆─────────────────────────────────────☆
stonebig (stonebig) 于 (Tue Feb 7 16:16:42 2006) 提到:
有些事还是不要和稀泥为好
☆─────────────────────────────────────☆
yuliuxing (冬天的雪花) 于 (Tue Feb 7 16:21:29 2006) 提到:
你好,咄咄逼人就很有道理了?呵呵 不见得的。
清者自清,需要交流的话,你们可以打电话交流,干嘛到网上吵吵闹闹沸沸扬扬呢?我个人也不赞成。中立的立场看待问题,一个巴掌拍不响哦:) 说别人不好,也要评心而论,不能图一时口快呢。
有理不在于声高,保持沉默不代表理亏,低调做人静心做事,吵闹了这么久难道不是很辛苦嘛? 都静思一下吧。
也许等以后年龄大一些就会更明白为人处事的道理了。
☆─────────────────────────────────────☆
address1998 (woizt3) 于 (Tue Feb 7 16:33:03 2006) 提到:
这次估计版主该看到了吧
要是做不出个结论,把讨论合集收入精华区也行
☆─────────────────────────────────────☆
yuliuxing (冬天的雪花) 于 (Tue Feb 7 16:34:23 2006) 提到:
何谓和稀泥?网络的这种吵闹和言论能解决问题?:)
我的建议是如果确实有问题是可以找方法讨论解决的。如果不需要讨论,就在bbs上发帖子攻击别人,其实本身对自己的影响就不好。我接触法律很多,目前网络的法律制度还在进一步完善。已经有很多的实名制了。
为何要到这么一个网络上,说又说不清楚,倒是有很多人参与闲聊发表评说呢?让我想起了“卖身救母”的那个女孩子-陈易,后来等到她的母亲去世了,网络又说“八分斋”的不对,其实就因为网络的复杂和说话可以不负责任,任意妄为才酿就了这样一个社会的悲剧。谁能给出公道?网络可以嘛?
网络真的能评判和给出公道嘛?呵呵,其实这里存在有很多的漏洞。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做人的道理不单单是在学校里学习的。
希望丁某和白某能化干戈为玉帛,人生路漫漫。
※ 来源:·水木社区
http://newsmth.net·[FROM: 203.187.182.*]
☆─────────────────────────────────────☆
right3 (right3) 于 (Tue Feb 7 16:54:29 2006) 提到:
一万块钱不见了,倒是一定的。。怪一个砂锅也有人偷?
☆─────────────────────────────────────☆
cullon (克隆牛) 于 (Tue Feb 7 17:19:48 2006) 提到:
两个中间至少有一个垃圾
证毕
☆─────────────────────────────────────☆
bearmm (小樱桃) 于 (Tue Feb 7 17:23:03 2006) 提到:
打人就是不对
一码是一码
缈梢月铮
☆─────────────────────────────────────☆
xiaoyuer323 (快乐小鱼) 于 (Tue Feb 7 17:24:36 2006) 提到:
如果真的打人了就应该勇敢的承认。
☆─────────────────────────────────────☆
yuliuxing (冬天的雪花) 于 (Tue Feb 7 17:55:49 2006) 提到:
我之所以回帖是因为不喜欢看到好友被人冤枉诬蔑和侮辱,也不喜欢看到事情就这么任由发展,也许是多年的职业病吧,不喜欢看到好人被冤枉,事情被混淆视听。法律是公证的,既然那天报警了,那么我相信警察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和解决的方法,请问为何还如此在网上喋喋不休、纠缠不清呢?目的和动机是什么呢?我也将保持沉默,因为我更乐于和心平气和的人讲道理。
而对您的回贴,话语锐利似乎理直气壮,但是我却无语而深感悲哀。更应证了那句话:说吧,让别人说吧。也许这样才能挽救他/她的心灵。
总是有人乐于管中窥豹,喜欢说事情以偏概全,那么这个世界就你一个人对,这个答案满意了嘛?我已经说了,人要有容乃大,让人三分更能看出一个人的胸襟和韬略。
另外,作为朋友我期望有个圆满的结果和可喜的笑容。如果丁某就是觉得别人错了,就只有你对的话,而且一定要所谓的道歉。那么我仅仅代表个人向您说一句:抱歉!事情过去就过去了,各退一步海阔天空,谢谢!
我忠心希望我的谦和和诚意能让你们的矛盾化解也祝福你日后的路能够越走越好。
奉劝年轻的朋友们:年轻的岁月转瞬即逝,多花些时间做些更利于大众的事情,还有很多人吃不上饭,念不起书,不要花时间争吵和看热闹。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祝大家都有个好心情!
※ 来源:·水木社区
http://newsmth.net·[FROM: 203.187.182.*]
☆─────────────────────────────────────☆
visne (暂缺) 于 (Tue Feb 7 17:57:07 2006) 提到:
你如果挨打了会怎么做?
☆─────────────────────────────────────☆
dalei (小雷的哥哥) 于 (Tue Feb 7 17:57:37 2006) 提到:
简直可笑之至。
☆─────────────────────────────────────☆
yuliuxing (冬天的雪花) 于 (Tue Feb 7 18:06:29 2006) 提到:
要问的不是会怎么做,而是为何会打架呢?
自己就没有做的不对的地方嘛?
既然自己都对,那就无话可说了,我也无从评论。
☆─────────────────────────────────────☆
yuliuxing (冬天的雪花) 于 (Tue Feb 7 18:09:29 2006) 提到:
那就开怀大笑吧,千万不要皮笑肉不笑
弥勒佛:“大肚能容,容世上难容之事;笑口常开,笑天下可笑之人”,
哈哈
☆─────────────────────────────────────☆
qwe (包子``减肥中....越减越肥) 于 (Tue Feb 7 18:19:39 2006) 提到:
我的观点是,做错的人应该鄙视,但是我不知道谁错
可以肯定的是
1。先骂人的肯定应该鄙视,
2。先动手的肯定应该鄙视
因为只要用这种手段解决问题(其实解决不了)
都说明有一定问题
完毕
☆─────────────────────────────────────☆
stonebig (stonebig) 于 (Tue Feb 7 18:33:30 2006) 提到:
既然你法律懂的多,你也知道如果一个要是挨了打,并不见伤,又没有录像,除了道德谴责,法律根本没有办法
你的好友当时行为你能做怎样的保票,
不要再极力去不涉计问题实质的解释了,躲躲闪闪说一堆做人的道理,让人怀疑你就是白某,改个ip谁不会
我们就像知道打没打人,为什么打人?
也许你有委屈,说出来,有些正常渠道解决不了的问题,打人也是可一理解的,
可是你们为什么不承认打人的事呢?
☆─────────────────────────────────────☆
xxxss (? 野 硐 ?) 于 (Tue Feb 7 18:34:52 2006) 提到:
你的文章我从头到尾全部看了一遍。。那两个闹矛盾的我就不说了,也没啥看头,
一看就是互相有矛盾各自站在自己立场说话。
你呢,既然到这里来了,也发文了,就说明还是对朋友的名誉诚信等很在乎的,
那么就不要一个劲用这种态度来对待其他的版内阅读文章的朋友了,
对你和你的朋友都没什么好处。
如果你真的不想让你朋友被冤枉,那么你可以利用你和他朋友的关系好好去了解一下
具体情况,跟他也好好谈谈,如果能力所及并且觉得有必要的话可以抽时间去他们
文中所述及的部门等了解一下。
如果做不到上面那些,至少可以跟当事双方都好好交流交流,你是说希望他们化干戈为
玉帛,却在这里版面上发文,这里是公开版面,发文是给所有版内用户阅读的,
我想你也明白直接跟当事人交流更能达到你的目的吧?
至于其他回文的版内用户,也只是根据双方一面之词顺道作些感想和猜测而已,这个
我想以你的胸怀又怎么可能跟大家计较呢?何况你能理解当事人,就不能理解大家么?
呵呵,毕竟你是站在一个当事人的朋友立场上,处处维护自己朋友的利益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只是用言语来无力地显示你地“宽宏大度”和像教训小孩子一样跟版内的用户说话,
似乎已经忘记了自己的目的了吧?
我本身也不想发文,至少看了那两个当事人的文章之后不想发表什么,因为这种事见得
太多,掺和也不会对事情有什么帮助,何况双方显然是很平常的同租后闹矛盾,
这种表现我相信常租房的都理解,也或多或少经历过。所以其实可能也能说是稀松平常。
可是看到你的文章就觉得突然有些想说点啥了。。。可能我文章中很多都是让你不高兴
的地方,因为毕竟不是在夸你。但是你也知道人们都讨厌伪君子,所以希望你也能真的
冷静而大度并且理性地对待,这样大家才不会讨厌你的回文,对你对你朋友都好些,
不是么?我相信大多数这里的用户看了前面的文章之后,潜意识里最希望的都是有人
能说说真实的情况。而不是有人跳出来让大家都不要说话。。对吧?
☆─────────────────────────────────────☆
stonebig (stonebig) 于 (Tue Feb 7 18:38:27 2006) 提到:
打人也不是完全不可以
把原因说出来,也许大家还会支持动手呢?
关键是原因是什么呢?
☆─────────────────────────────────────☆
qwe (包子``减肥中....越减越肥) 于 (Tue Feb 7 18:48:04 2006) 提到:
必须分开
原因的讨论会造成争论
打人什么时候都不应该
他就是犯罪了还有法律
除非自卫
但先动手肯定不是自卫
我想即便到了法庭也是这么来说的
☆─────────────────────────────────────☆
dalei (小雷的哥哥) 于 (Tue Feb 7 18:52:56 2006) 提到:
我本来并没觉得当事人谁对谁错。
可笑你一个见识如此肤浅“相信警察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和解决的方法”;言谈如此刻
薄丑陋者,却能感慨而谈“人要有容乃大,让人三分更能看出一个人的胸襟和韬略
”,并“忠心希望我的谦和和诚意能让你们的矛盾化解”。
真不知你是在帮你的朋友,还是故意给他抹黑。
☆─────────────────────────────────────☆
dalei (小雷的哥哥) 于 (Tue Feb 7 18:53:29 2006) 提到:
re!
☆─────────────────────────────────────☆
chenxw (蚊子) 于 (Tue Feb 7 19:01:58 2006) 提到:
我都不想说什么,单凭你说的砂锅的证据,就觉得可笑,
一个砂锅值钱不?
我搬家都扔了,你砂锅时金的,银的,?你看见人偷了?
你到底说你打人么?
偷砂锅就该挨打么?
如果你是sog的id,hehe,
☆─────────────────────────────────────☆
chenxw (蚊子) 于 (Tue Feb 7 19:02:48 2006) 提到:
忙死了,如果是sog这个id,我就知道了,
☆─────────────────────────────────────☆
chenxw (蚊子) 于 (Tue Feb 7 19:03:44 2006) 提到:
难道你是黄金的砂锅?
FROM 203.187.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