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求教,被中介黑了。
一年前和某中介(丙方)签约租了一个房子,今年到期前房东(甲方)不同意再将该房交给中介(丙方)代理,我作为房客(乙方)提出请中介与房东磋商提价继续租方,结果中介没有谈成,但他把我的联系方式告诉房东和我商谈搬家腾房事宜。我与房东见面后,说服房东与我达成一致,房东同意我提价将房子直接租给我。但中介逼我必须搬家交房,交房后一个礼拜退押金,退房当天房东与中介,中介与我的合同关系都中止。没想到搬回来住后中介杀了个回马枪,说合同中规定我和房东1年内不能直接成交(2逼了,合同从来没看过,否则我就换房子,不惹这麻烦),否则扣除1个月租金。目前我的押金被扣,房东也要求我承担他应付的一个月“罚款”。
对于此事,从合同条款看,我和房东确实直接成交,有违约的情况,我想请教:
1、到期前我同意继续从中介处租房,可中介无法从房东处获得房租租赁权,我再与房东达成一致是否违约责任都在我。
2、房屋的所有权归房东所有,这种一年禁止业主房屋直接交易的条款是否获得法律保护和支持。
3、如果我现在与房东解除合同,换句话就是我不租这房子了,中介是否有权利罚我和房东?
这事真憋屈,请各位大律指教,出出主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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