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使用“平安北京”微信平台火灾隐患举报功能。
如您发现了以下【九类火灾隐患】,可通过以下操作进行举报:
1、按左下角【键盘】图标,再按右下方【+】图标,在弹出界面中选择【拍照】发送给我们;
2、在右下方【+】图标弹出的界面中,按【位置】图标发送您拍照位置信息给我们;
3、通过文字详细说明火灾隐患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情形,注明您的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
您举报的隐患信息,我们将会通报消防部门核实处理,在此,也要提醒您,您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将被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类火灾隐患】
1.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或者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
2.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
4.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情形的;
5.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6.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7.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8.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9.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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