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租住了半年的房子,房东前几天打电话说她家老人要住,要收回房子,为了方便老人进城看病。
后来多次电话沟通,房东要求租金涨到8000元/月,她就保证在租期内(剩余租期3年左右)不收回房了,合同租金6800元/月,现在的市场价大概7200-7500元/月。这样一看,她家老人不是必须住这里,想多拿钱才是重点。
房东是中学老师,近50岁,感觉对钱看的很重,当初签约的时候她老公就劝她把房租给我们一家人住,踏实。她呢,就想找个租金更高的租户。
我们跟她谈租金8000的话,要求再延期2年一直到我家孩子小学毕业,房东不同意,说过2年她女儿有可能留学回来在京工作要住。
我们就说,如果不延期的话,那就涨到7500,并且合同里写上如果2年后她女儿不回京工作,必须继续租给我们,到时候租金8000。房东不同意,说现在租金必须8000,不能7500。
感觉这房东太无耻了,市场价最多7500,她单方违约,狮子大张口,要8000,凭什么她违约还多拿钱?
现在双方处于僵持阶段,怎么对付这种无耻之徒,大家有什么高见,希望多支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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