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用自如。打了400咨询电话,没防备就把房子地址说出去了。对方未经本人同意(本人也没有委托),把房子信息录入自如《房源宝》并强制指定了管家,无法变更。
打电话投诉要求撤销房源宝记录,以便自由选择成交经纪人。自如以避免内部竞争为由说:没法撤。
我的想法是:自如可以采集信息,但是要征得业主同意,最好是有书面委托书,否则随便哪里得到的业主电话不就可以录入房源宝,大家以后出租房屋还不是随自如宰。
是我太矫情,还是自有问题,请大家给点意见。如果大家支持,准备到建委投诉。
请大家注意:录入房源宝只需要业主电话和地址即可!!!录完再找自如,大家就没有选择权了,任人宰割!
整个沟通过程感觉自如不尊重业主,有点店大欺客,让人膈应;老说业主膨胀,我看自如本身就很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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