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续租合同刚刚签完2个月(用的建委租房合同模板),当时全年房租一次支付到账。租户昨天打电话说,因家庭原因,不想租了,说下一步可以配合看房。租户不地道,当时续租时承诺可至少还得住两年,一年一签合同,所以房租也给予了最大的优惠。现在马上春节了,肯定30天内不好租出去。
合同里写的,甲方提前收房或乙方提前退租,必须要提前30天告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现在租户提前退租,根据合同他应该给双方30天缓冲期,也就是说他得继续支付接下来一个月房租(同时拥有房屋使用权),一个月后还得向我支付一个月房租金100%的违约金。我验收完房子后,扣除完违约金、实际发生房租、家具家电损坏费用后,把剩余的钱退还给乙方。
我这么理解并执行没毛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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