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般都那个模板,赔偿覆盖不了损失,当初怎么不把违约金签高点,签了的东西,得负责,不是签了还可以无限反悔的。
买卖不破租赁,那得是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的情况,人家这就是要先违约废止租赁合同,再卖房。
现在是租约合同的事,和买卖房屋有啥关系。。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否一方违约,另一方就必须拿违约金走人,这个要看合同条款和具体情况。
: 如果违约金明显低于对方的损失,对方不同意,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追加赔偿都是法律范围内的。
: 租房更复杂一点。涉及居住权的事情,买卖不破租赁,理论上租客走不走都并不影响你卖房,你卖房的损失没理由让租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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