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理解力堪忧啊!违约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关系时,当事方(这里指的是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在本案中,当事方(守约方)也就是租客,当然可以解除合同。法律赋予了守约方这个权利。但守约方也可以不行使这个权利,而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本条款并不是赋予了违约方随意解除合同的权利。
【 在 superant011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没事,民法典已经规定了。
: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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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
: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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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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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evensword FROM 117.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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