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超出一般认知呢?合同签订了,当然要按合同完成,一方想违约还不需要另一方同意,这合同还签的有什么意义,这样还存在契约精神吗?
【 在 laoshifu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的各种租房合同的条款里面很少有说违约需要协商一致吧,
: 不知道这样的合同合法不合法,不是法律专业的。
: 实际执行层面,就以普通的房屋租赁合同来说,基本上到了违约那一步,警察调节和法
: 院调解,几乎也都是按那个合同违约条款来调节吧。
: 既然规定了违约,如果还需要另一方同意,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3」
--
FROM 117.1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