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什么奇葩观点都想得出来啊
按照你的观点,租客要是提前搬走了,房东也可以说你这是通过违约获利,因为你嫌我这个房子贵找一个更便宜的去了
要是怕解约,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解约成本,赔一个月房租外加给一个月时间去找房,这够意思了吧,楼主这是住了一个什么金窝窝,怎么就这么舍不得走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过去的合同法,现在的民法典,关于合同的原则都是: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应该尽力去履行。
: 法律不能鼓励通过违约获利。
: 房东提前解除租约卖房实际上也是通过违约获利的一种表现。既然想卖房,完全可以签订合同时申明,签署无固定期限、随时解约的合同,而不是签固定期限合同,再想着怎么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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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onglong4036 FROM 103.9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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