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在 sevensword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还是先把民法典研究下再来和我讨论这个问题。或者你找出一条民法典的条款来反驳我也行,不要自己拍脑袋凭自己的想象和经验来解释。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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