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摘的这条和我的问题有关系吗?
承租人长期拖欠租金,滕州饭店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法院为什么不支持。
滕州酒店的诉求不仅仅是对方付房租,还要提前收房。法律有规定在租户长期拖欠房租的情况下不允许房东提前收房吗?
请按你之前对民法典的一再解读,也分析一下该案,谁是守约方,谁是违约方,法律应该维护谁的权益?为什么不支持滕州饭店提前收房。
【 在 sevenswo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1)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
: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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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ptco FROM 106.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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