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根本就不用多说一个字,当然大家讨论的是不同意的时候。
“房东想让租客走,租客不同意、不走,当然强迫不了”
“租客跑了,房东数数钱不亏就得了”
瞧你说的,太不公平了吧。
你怎么知道房东不亏,租客违约的时候,房东如果正好在别的城市出长差呢?房东正好这个时间工作忙呢?
都是按合同付违约金,为什么你的描述里,就是租客就一定亏,房东就一定赚?
如果房东付了违约金,租客自己找房子,不通过中介,肯定也赚啊,没有中介费的途径很多啊,58咸鱼小区群。既然都赚了,按照你说的,数数钱,够了,就算了。你怎么不去劝十大租客息事宁人。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什么时候说过“租客跑了特别有理,房东主动给租客一个月租金…毫无道德”?你可真能脑补。
: 我只是说解约需要双方同意而已。
: 房东想让租客走,租客不同意、不走,当然强迫不了(我说合法的哈),只能想办法换房客同意,或者打官司解除合同。
: ...................
--
FROM 124.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