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
你这些都是常规操作
一样免不了被搞
前一阵有个案子,一通答的非常充分
发明本身也很漂亮
审查员二通死活不认
我直接打电话说客户要求会晤
我们见面再给你详细讲一遍
这个公司还要联系你们领导挺麻烦的
结果
前几天授权了
还有个案子,本来一通答复充分
按理来说会二通补充检索
审查员二通强词夺理,我们二通不改继续刚
三通补充检索两个新对比文件
不改答复后直接被驳回
提复审撤驳
按理说二通就该授权
结果成了四通,外国申请人负担加倍
【 在 sc1209 的大作中提到: 】
: 理解,我也遇到不少。他评的不对,咱就可以火力全开地逐一批驳审查员的错误,是不。审查员烂评是一个代理人能居高临下鄙视他的好机会。现在你是老师,可以礼貌而犀利地逐一批驳审查意见。批的审查员自己都不好意思再用这篇对比文件。
: 这里要保证一是你所言有理,二是要让审查员的错误要彰显得直白打脸的程度,达到让只要上过大学的非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读双方文件,只读答复意见的该段落,就觉得你说的对的程度。这一点把技术文档解释得既通俗又精准不错的确很难做到。
: 答复意见中,常用某特征在对比文件中发挥的作用与在本申请中发挥的作用完全不同,重点不是仅列出不同,而是要讲出为甚么不同,为什么不能迁移,这两篇文献的本质差异是什么,为甚不能结合。有时候需要引申至产业现状。的确,这可能需要对技术脉络了解得非常深入,才敢争。而且争得不会让审查员认为“这些说明书没有记载而不采纳”。是个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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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Ulofi FROM 223.102.69.*
FROM 223.1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