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这个矛盾的核心在于甲的风险付出在分钱的时候已经由一个风险不确定的状态变成了风险确定的状态(很小的风险),这个时候分钱甲很吃亏啊。还是得项目启动之前确定分钱比例,这样要是乙不愿意接受默认比例的话,甲可以要求乙分担项目失败的风险。
【 在 deyan 的大作中提到: 】
: 甲乙原则上平等合伙,互不存在雇佣关系。乙是个人,挂靠在甲的公司做事,类似专利运营业务,但非专利不需资质。
: 甲与委托方丙认识十年,交往不多但有基本互信,初步算朋友。甲接受委托方丙的项目、承担全部风险(风险较大)并主导制定业务规则,然后甩手掌柜睡大觉一个月,乙轻度参与框架建设、找到全部稀缺第三方资源、并13h*7苦干一个月(适度夸张)。
: 考虑合伙,而不是外包的话,甲乙按什么比例分蛋糕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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