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中绕不过去的专利是SEP(标准必要专利),由于技术标注有公共产品属性,因此有了FRAND原则(公平合理无歧视),SEP权利人承担了比普通专利权人更多的义务,相应地,实施SEP的生产者比起实施其他普通专利,多了一些权利。
其他领域,如果不是因为SEP而绕不过去的话,当然就不能生产了,不然何谈“专利”?
【 在 hustese 的大作中提到: 】
: 手机里边有很多专利是绕不过去的,但是会有一个基准付费机制,可能付产品价格的0.1%作为专利使用费。
: 不知道其他领域遇到绕不过去的专利是怎么处理的?难道是绕不过去就没法生产吗?医药领域可能是这样的,其他领域也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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