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想着权利要求书仅删除附图标记,其他不改,这样最好。
说明书完全不改的话,不确定是否会被否,因为审查员也稍提了一句楼上的第一、第二式改法。这种改法,不怕麻烦的话,改说明书也就算了(其实改之后,反而很不好读),改权利要求书就很难办了。但无法跟审查员口头商量,只能自己看着办了。
【 在 ballpen (the king of pens) 的大作中提到: 】
: 权利要求非常好改,把所有附图标记删了就行
: 说明书要改纯属审查员sb,惯着他就按上面几楼说的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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