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那种同一申请人大批申请的。现在很少有人这么干了,这次行动牵涉面挺广的,
所以这种明显该死的情况不多。我看到过区级的名单,有一些有迹可循的程序上的判定
条件,比如同一代理机构或代理人案子过多,质量不高(这个不知道怎么判定的,我知
道有一年2000件的代理人也没怎么被查),典型的是南方一些“互联网平台”,黑代写
的然后几十甚至十几块钱提交。但是,还有一些可能是审查员认定的吧,因为没有什么
规律,有老所老代理人的,有正常经营的企业的。
对了,还有大量高校的,我们当地的几所高校,包括985的,还专门被约谈了。
【 在 aeonian (什么是永远) 的大作中提到: 】
: 非正常申请一般都涉及申请人或关联申请人同主题短时间批量申请,明显不符合一般发明创造的时间规律。判定非正常要走流程,不是由一个审查员决定,且绝不可能是单一一件申请。更多的案件是报了非正常最后也没定成非正常的。既然能给您非正常申请这个大帽子,还是建议您看
: 那么有没有误伤呢,只能说不排除这个可能性。总体还是漏得多误伤得少。如果真的误伤了,复议走起来。您有产品,有研发时间线,又不是抄的、编的,很容易翻盘。而且国知局向来卷得很,根本不会帮审查员的。
: 发自「今日水木 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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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Eatman FROM 221.215.224.*
FROM 221.215.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