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名去看了一下那个贴,说月入十几万,只写几个案子,确实超出本领域的基本认知。绝大部分代理人应该认为是虚假吹牛贴,我也不太相信此事的真实性,但是看到他的回帖有一段话
写的是诉讼级的案子,就是1月份写了,6月份拿证马上就有仿造,实用新型需要立即进入诉讼,杀死对手。
客户付费意愿强,远不止12k。
现在很多客户是这样的,新品(尤其电子类)希望赶紧上市,绝大部分代理机构的建议是最迟面世前一天把专利申请赶紧提交。那么有没有可能是这样的,A公司提交了专利A1,过几天上市了新功能产品,B公司立马对着产品实物赶紧写一篇专利,相信及时是同一个产品不同代理人写出来的保护范围也不一致,有极高经验的代理人甚至可以写一些A1专利中压根不会出现的无关紧要但又实际存在的技术特征(比如,对着所述产品进行测量,写出:所述外框的面积不小于内屏的面积的1.2倍等等),而大神具备这种写这种貌似没用但实际产品中有用而且无效不掉的技术特征,因此客户愿意出高价。
由于在后专利有这些看似无关紧要的特征,在先专利未公开只能抵触申请评价新颖性,干不掉在后专利,反而在后专利可以向A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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