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是你说的这种情况
但确实存在专利太烂,容易被规避,甚至被改进,规避或改进后的方案比原有的还要好的情况。
比如,某米的一些专利,也叫个惨不忍睹,公开就是做贡献。
特别是小家电类的,看着出也是花时间改进了的。
【 在 findrain 的大作中提到: 】
: 慕名去看了一下那个贴,说月入十几万,只写几个案子,确实超出本领域的基本认知。绝大部分代理人应该认为是虚假吹牛贴,我也不太相信此事的真实性,但是看到他的回帖有一段话
: 写的是诉讼级的案子,就是1月份写了,6月份拿证马上就有仿造,实用新型需要立即进入诉讼,杀死对手。
: 客户付费意愿强,远不止1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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