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是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认为不符合本领域的常规认知。问题是本领域(紫外线消毒)的常规认知都是和低压汞灯有关的,而我采用的最近几年才出现的深紫外LED。我在披露文件里面明确说明了,甚至还提供了一个根据国标如何设计产品的范例,代理人都觉得披露的太多了,没必要。就这样还说不能构成一个清楚完整的技术方案。我真是无语死了。
【 在 phbat 的大作中提到: 】
审查意见说没有创造性等等意见,挺常见的。
平常心答复就好,不卑不亢,有理有据,说理就行。
其实最近阶段,发明胡乱驳回的现象比之前少多了。
收到驳回通知书才算驳回,感觉楼主说的是审查意见通知书中 认为不能授权。
【 在 straitfire 的大作中提到: 】
: 发信人: straitfire (Wking), 信区: Entrepreneur
: 标 题: 对专利审查员无语了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ue Jun 7 09:05:20 2022),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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