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7日更新
专利诉讼的进展
两审判决分别在2023年和2024年做出,间隔一年。认为英特尔的产品没有侵权。
在一审后,原告提交了新的证据,认为即使按照一审的方式去理解,新证据表明被告产品实际可以按照其认为不具备的方式去工作。另外,新证据证明被告先前提交的答辩意见中写道其不能实现该功能的描述是错误的,其产品完全可以那样。2023年11月,二审组织了一次双方到场询问,原告当庭收到被告的答辩材料,被告也说刚看到原告的材料(实际原告早已提交),需要回去再写答辩意见。双方都没来的及充分质证。回去后原告等待再次开庭质证,多次询问进展,都是说还没有时间处理。数个月后突然下达了二审判决书,法院官网公报显示,转天该法官被免职(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判决书并未回应原告新提的证据(被告也没发表质证意见),还直接引用了被告庭上突然提出的内容(原告当庭无法查证,后来发现不对)。原告想提再审,目前在上海,向多家知识产权律所发出邮件询问,基本都没有回复,难得的律师回复,给出了咨询与代理流程,但觉得其背景都在其他类型案件,不大相符。
如果有相关领域的律师朋友,有些电子或集成电路大概知识,愿意代理的可与我联系。这个案子其实只剩下权利要求中的一句话有争议,虽然积累的案件资料挺多。Email:su976uu5@outlook.com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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