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申请书
投诉人:highwayson
被投诉人:wang(PieFriends)
投诉理由:
“遇见”是个特殊的版面,开过也关过,这次开版实属不易。大家在版面上的经常行为就是征异性一起活动,但是往往存在征人时不明确要做什么的现象,举例,“征个PPMM,一起做什么再说”,本人希望给大家提供一些北京地区的文艺活动信息,于是给出了elvita威的介绍及订阅邮箱,版主认为是商业行为于是封禁7天。本人认为封禁理由不成立。
1. 征人做什么,有明确的有不明确的,如果我发帖说征人看变3,是不是就是给变3做广告;如果我征人去清华,是不是就是给清华做广告?这些是不是商业行为?版主并没有明确解释什么是商业行为,那我征人参加elvita威组织的活动,是否构成商业行为?我给出其活动,站友们愿意看就看,不愿意看就不看,算不算商业行为?
2. 版主是为大家服务的,而不是管理大家的。如果版主认为我是商业行为,那我应该不会很快删除,版主完全可以和我私下里沟通,讨论一下再决定是否封禁或删除或我自删。毕竟商业行为不同于灌水,现场灌水当然要马上封禁,但是商业行为是否可以讨论,怎么证明是商业行为,请版主给个说法。ZF都要听证,版主封人手也太快了。我发帖到被封,大概是15分钟时间,版主考虑是否封我,我估计用不了2分钟,这2分钟版主到底是思考以后才封人,还是条件反射式(像人听到杨梅会流口水一样)的操作,有待考证。
相关证据:
发信人: deliver (自动发信系统), 信区: PieFriends
标 题: highwayson被取消在PieFriends版的发文权限 发信站: 水木社区 自动发信系统 由于 highwayson 在 PieFriends 版的 未经许可的版面商业行为 行为,被暂时取消在本版的发文权力 7 天。版主:wang
寄信人: highwayson (公路之子)标 题: 版主,我觉得你封我不厚道
我发的这个东西,怎么就是商业行为了?很多活动是不要钱的,报名就可以了
elvita威本身盈利不盈利我不知道,但是一个活动一个活动的帖出来让大家参加不好么?
难道非要整天无内容的征“PPMM”,才符合本版的原则?我觉得封人要慎重吧,判断商业行为,你也要看看是不是有连续性,总不能一个人上来跟大家分享信息,就是商业行为了
那我说去五道口电影院看,就是替该电影院做广告么?请版主仔细考虑,给个回复,谢谢
补充:
3. 封人不可怕,但是版主是否应该解释清楚,为什么封?以给后来人警示。我被封了,帖子被删了,后来人也不知道我做了什么行为,以后也可能踩到版主的雷区,所以简单封人并不利于版面发展和建设,不利于版规的普及和宣传。法律从颁布到实行都有个过渡期,版规说封就封,有失公允。版主只是给出了他的理由,没有给出足够的证据。
4. 版主封我后,我给版主写信,希望版主回复,但是版主并未回复。我觉得版主是为了封而封,并不是为了版面的良好发展。实际上,在我被封之前,有2个朋友回复说这个信息不错,被封之后,还有朋友站内信我要elvita威的联系方式,这说明,大家对这个信息还是感兴趣的。而wang版主的行为令我失望。
申请人是否承诺上述陈述和证据属实: 是
申请人:highwayson
201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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