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觉得你先看一下我说的。也先回答我的问题。所有在这里表达支持的是否都需要72小时提供证据。否则您就要给与处理?每个投诉贴下都有不少这种”支持”。如果能一视同仁我个人没有问题。
第二,你说的我在表达支持之前被私信邀请串联,我不知道从何而来,您是不是也需要提供证据?否则怎么可以一个帽子扣过来,我也觉得不合适。
第三,很多表达支持,都是在论坛呆得久见识了版主的形式作风。从个人角度,我有表达支持的权利。同样各种投诉贴里都有这样的支持声音。你看淘宝闲鱼争议还可以引入第三方站友的评判作为依据不是么?
第四,不是所有帖子里对于这位版主的投诉我都支持。帖子里有不合理的投诉,也有合理这的投诉我觉得也需要理清。我相信您也知道这位版主在论坛里有多大的争议。好的版主其实是要降低这种争议,降低存在感。
第五,我知道您有很大的权利,我希望您谨慎处理这件事情。也别把所有普通网友当做网站管理的对立面。
【 在 iw @ [Impeachment]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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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得标准如此简单,你们都不搞不清楚,提供个证据都没有...你是来跟我灌水搞笑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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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按照你的标准,你们有几十个人,想罢免哪个版主就罢免了呗。这就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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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zSMTH@OXF-AN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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