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申请书
是否已向该版大版主或正版主申诉过?如没有则不受理:ITExpress版主空缺
投诉人:liangmin
被投诉人:annals
投诉理由:
投诉人在ITExpress转载了任正非2006年的一篇关于创新和支持产权保护的文章,被删帖,被封2天。 质疑这个封禁标准。ITExpress不允许讨论IT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
相关证据:内容如下。
申请人是否承诺上述陈述和证据属实: 是
申请人:liangmin
2023-Apr-6
以下是封禁文章全文:
发信人: liangmin (liangmin), 信区: ITExpress
标 题: IT业界,得懂点知识产权的事儿吧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Apr 6 08:07:23 2023), 站内
由于您在 ITExpress 版 开启无关话题,我很遗憾地通知您,
您被暂时取消在该版的发文权力 2 天
核心驻版用户:annals
Sun Apr 2 13:34:13 2023
寄信人: annals
标 题: liangmin被取消在ITExpress版的发文权限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un Apr 2 13:34:13 2023)
来 源: 61.149.74.18
由于您在 ITExpress 版 开启无关话题,我很遗憾地通知您,
您被暂时取消在该版的发文权力 2 天
核心驻版用户:annals
Sun Apr 2 13:34:13 2023
以下是封禁文章全文:
发信人: liangmin (liangmin), 信区: ITExpress
标 题: 鼓励自主创新更须保护知识产权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un Apr 2 13:14:37 2023), 站内
http://finance.sina.com.cn/review/20060109/14252260102.shtml
2006年的文章。
如果我们能达到在法律层面上,认可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利和价值、应该等同于物权,认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应该等同于对物权的保护,那么就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去奋力探索,从而产生越来越多的原创发明,提升企业与国家的竞争力。
没有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不通过保护使原创发明人享受应得利益,就不会有人前仆后继、奋不顾身地去探索奋斗,就不会有原创发明。没有大量中国公司的原创发明,中国就永远进不了“高地俱乐部”,就永远受制于人。这样下去,真正受伤害的是中国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而不是西方企业。因为西方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是侵犯不了的:一是它不放在中国,二是它只用于贸易保护,三是其国内对知识产权保护极其严格,无论法律处罚、还是行政管理措施都极严格,几乎没有人敢偷盗他们的技术机密,贸易保护仅使他们损失一些利润,无伤皮毛。
而中国企业的处境则不同。如果没有严格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或者有了法,治不了,法律没有形成威慑力,那么这些中国公司的核心知识产权就极易被偷盗,从而使它们丧失竞争力。投入这么大的巨资,却守不住研发出来的成果,许多公司就不会再有投入原创性发明的冲动,长此以往,将丧失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将使整个国家丧失竞争力。
不得不佩服,任教主确实是有眼光。
不过17年过去了。知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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