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们之间没有保险利益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只有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才可以为其买保险,这个是为了防止比如我为张三买保险,然后又故意谋害张三去获取赔偿这种行为。如果你们之间有保险利益,你们的利益很大程度上是一致的,损害其中某人也是损害了你自己的利益,会假设你不会这么去干
公司为啥可以给员工买保险,因为劳动关系也是一种保险利益
以上只是纯理论的约定,可以看到上面的保险法约定中也开了口子,但是这个需要得到保司的同意才行,实际中常见的是比如有的保司支持隔代投保,比如爷爷给孙子买年金险。
【 在 thisyears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什么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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