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涉及明亚广分同事的亲身理赔案例,已经征得本人的同意整理发出。
小薇姐在今年被确诊了一种罕见疾病—淋巴管肌瘤病,从难以接受到勇敢面对,保险给了她莫大的勇气和底气,信心和信仰。四份重疾险,累计共赔付了140万,现在的她正保持良好心态,积极治疗。
在病友群里,她多次被病友问到,还能不能买保险,已经发生严重疾病是真的没有办法了,风险说来就来,只能趁着身体健康,抓紧配置好~

其实她的疾病属于交界性肿瘤,在理赔中有争议,但最终的结果是四家保险公司全部赔付,小薇姐很感恩。相互宝却拒赔了,这是为什么?
一、理赔经过因为一次偶然,同事做了人生中第一次的肺部CT,发现肺部布满了肺大泡,CT上面提示:中心型肺气肿。
而后通过支气管镜活检手术和病理切片报告,最终被确诊了一种罕见的恶性肿瘤——淋巴管肌瘤病。
不幸中的万幸是,同事在几年前给自己配置了四家公司的重疾险?两家公司的百万医疗险,还有一个是公司的团体医疗险,其中,重疾险的保额高达110万。
淋巴管肌瘤病(LAM)属于重疾吗?
我们先来看下重疾中,恶性肿瘤的定义:

根据ICD-10编码规则,恶性肿瘤编码为C00-C97,原位癌编码为D00-D09,良性肿瘤编码为D10-D36,D37—D48动态未定或动态未知的肿瘤。

ICD-10是WHO第十次修订的国际疾病分类,其中并没有淋巴管肌瘤这项疾病。只有C开头的疾病编码才属于恶性肿瘤,而医生在病历中写的淋巴管肌瘤病编码为D38。

也就是动态未定或动态未知的肿瘤,严格意义上,不属于ICD-10恶性肿瘤的范畴,不符合保险条款。

但是,不符合保险条款就不能赔了吗?
并不是。1、根据病理报告分析,确诊为淋巴管肌瘤病,且肿瘤已有浸润和扩散,累及肺部和子宫,符合恶性肿瘤特征。
2、主治医生开具了带有本人签名和医院盖章的书面病情证明:根据2004年版世界卫组织肿瘤分类标准,淋巴管肌瘤病是一种恶性上皮性肿瘤(恶性肿瘤),需要服用靶向药物治疗。

也就是说,虽然淋巴管肌瘤病是一种罕见病,暂时在ICD-10中没有疾病定义,但是业内的权威专家都认定该病属于恶性肿瘤范畴。
有了这些强有力的佐证,资料准备齐全后,同事投保的四家重疾险,全部顺利理赔。
投保的具体产品,以及理赔记录如下:

在这里要特别点赞中意,在该款重疾险种,肺淋巴管肌瘤(LAM)是一项单独的疾病。
疾病定义如下:

同事的情况是不符合疾病定义的,因为肺部病理没有做出来,是通过子宫肌瘤病理推断出来的,也没有血氧饱和度低。
中意一生保虽然买的是20万保额,由于产品责任的设计,首次确诊重疾,可以多赔30万。也就是按照【恶性肿瘤】来赔,可以赔50万,按照【肺淋巴管肌瘤】来赔,只能赔20万,最终,中意赔付50万,为中意点赞。
最后的理赔结果:重疾险总共赔付140万,医疗险报销了1万元之上的医疗花费。
不符合保险条款也能赔,最根本的原因是:
1、对于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保险法有如下规定:

大意是: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如果投保人、被保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该以通常理解来解释,如果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和消费者要偏向我们消费者。
2、《健康险管理办法》中有如下规定:

大意是:保单生效后,被保险人根据现有的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确诊某种疾病后,保险公司不能以该诊断标准不符合保险合同为理由,来拒赔。
二、为什么保险赔了,相互宝不赔?先看下相互宝中对于恶性肿瘤的定义

疾病定义和重疾险基本一致,但是下面的不保事项,比重疾还多了一条,
前面我们已经分析了,【肺淋巴管肌瘤】是不符合该项条款的。
于是,相互宝在进行了一个月的调查,带着调查人员去找医生询问、按照要求开证明,最后依然认为不属于保障责任,不予赔付。
其实相似的案例还有很多,相互宝的理赔和调查都是极其严格的,非常不人性化,没有通融赔付这一说。
相互宝还有个赔申团机制,当申请者被拒赔时,赔申团的全部成员可以共同决策。这里面就有一个潜在的风险:随机性太强,大部分的赔审团成员不是医学背景出身的,也就是说,最终能否获赔,还是依靠少数服从多数的制度,找不到维权的途径,赔付的结果是无法翻盘的。
三、有了相互宝,就够了吗?继轻松、水滴、美团、百度互助关停后,相互宝成为了仅存的大型互助平台,目前参与分摊的人数较5月份比,又少了300万,相互宝未来还能发展多久?未可知...
几年前,一位好友咨询我买重疾险需要多少钱,我说根据你的保额而定,大概就是一年几千块钱,好友一听,太贵了,跟我说,我还是参加支付宝上的相互宝吧,那个比较便宜,后面我们也没有再聊过保障的事情了。
再次和大家强调,相互宝不是保险,在互助计划的条款中,也明确写了:不承诺能够获得确定的风险保障。
互助计划和保险最大的不同在于:
1、保障计划随时可变保障范围,责任定义等可随时更改,比如2019年,相互宝就把轻度甲状腺癌踢出了互助范围。
2、游戏规则自己制定当平台业务出现调整,或者说留存会员和申请互助金的会员已经失衡时,互助计划可能说停就停,平台没有违反任何的规则。
3、分摊人数越来越少,可持续发展是问题现在大家可以注意到,相互宝留存的会员是逐年递减的,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每个会员分摊的金额以后会越来越多,然后继续有人退出,进入恶性循环。
4、不受监管保护互助平台始终缺乏金融监管,也没有对应的法律体系,运行机制不完善,未来的发展极不稳定。
相比之下,保险受银保监会监管,更有《保险法》约束,保险公司的安全性更是不用多说,它的确定性是极强的。
我的态度是:相互宝人人都可以参与,尤其是像我们的父母,身体条件不允许购买商业保险,我是鼓励参与相互宝,以及各地的惠民保险的。但如果你是年轻人,或者身体条件尚可,一定要趁早给自己配置保险,保险才是兜底的保障,一定要明白,互助计划只能作为补充,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万万不能有这样的想法:有互助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四、在配置保险上的一些建议在保险行业久了,见过的理赔案例也会比较多,发现一个现象,从业人员配置的平均保额要远远大于客户,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观念。保险是反人性的,很多人买保险的时候都觉得交的保费太多,真正理赔的时候,即便配了再多的保额,都不会觉得够了。
感想:
1、能提高保障,就一定不要省钱首先在能力范围之内,保额要足够,同事的这个案例,理赔了140万,对于大多数人,配置到100万以上的,少之又少,无论是工薪阶层还是中产,重疾的保额至少至少要做到年收入的3倍。
买够保险,以后的幸福生活才会更加无后顾之忧,勇往直前,踏实奋斗。
其次我们说下保障的内容,其实我觉得同事给自己配置的已经很好了,但同事依然觉得可以优化,原话是:如果买成多次赔付的就好了。

尤其是给孩子配置重疾时,由于保费比较低,我经常说的是:
提高保障莫省钱,多花几百块钱就能增加一个癌症多次赔的责任,就一定要加上,未来很可能多拿几十万的赔付。对于其他人群来说,也是如此。
保险产品不断在更新迭代,比如最开始的责任中只有重疾,后面又有了轻症,现在有了多次赔付,怎么配置?很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在当下,我们肯定要去选择保障更为完善的产品,就像同事说的,买的时候并没有多次赔付的,那么也不必懊悔。
2、能早买就不要晚买很多理赔案例中,有一个共同点,确诊重疾之前,身体几乎没什么毛病,甚至都没有住院过。最近我遇到几个咨询,都是年龄偏大,接近40或者40岁出头,问我还有没有必要买重疾,我的回答是,有必要。
而现在从业人员和客户面临的最头疼的问题之一,就是不好买,买不上。你真的不知道,哪一天保险公司就对你关上了欢迎的大门。
有些人对自己的身体很自信,往往身体从很好到变差,就是几年的时间,无论你是什么年龄,只要想到配置保险,就今早落实吧,任何时候都不晚。
3、在理赔面前,没有大小公司之分部分代理人,总喜欢拿保险公司来说事,比如之前友邦的某代理人,在朋友圈发过同种疾病的理赔,强调自己服务好,互联网保险拒赔了,也没有说拒赔的是哪家公司。

同事的案例现身说法了,配置的四个产品中,就有互联网保险,在理赔上并没有差异。
当然有些公司的口碑和服务是不错,例如友邦,当与此同时,产品价格昂贵,我不认同的是,过于宣传服务,而掩盖产品性价低的事实。真实情况是,业内服务好的公司还有很多,只是大多比较低调。对于消费者来说,综合的保障性价比,一定是放在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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