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江西一家长被拘留!
江西晨报
2021/10/31 02:14
10月27日
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公安局
历市派出所
依法将不履行对孩子抚养监护责任的
叶某旺送至定南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据了解,
这是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后,
公安机关查处的江西首例
不履行抚养监护责任的行政案件。
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
监护职责作出了全面规定,
明确了国家对家庭监护进行
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的责任等。
本起案件的成功查处,
突显了法律的尊严,
起到了警示效果。
案件回放
叶某旺户籍为定南县鹅公镇,两年前与妻子离婚后,带着一个9岁和一个6岁的儿子临时租住在定南县城胜利南路出租房,两个儿子在定南县第六小学分别读三年级和一年级。
2020年底,学校向定南县公安局历市派出所、定南县检察院反映叶某旺平时对其两个儿子不履行抚养监护责任,不能保证两个小孩的正常吃饭、穿衣和上学,影响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和身心健康发展。历市派出所经初步调查后,联合县检察院、县妇联、居委会和学校依法对叶某旺进行了训诫,叶某旺的行为稍加好转。
历市派出所会同定南县检察院、县民政局、教育局等部门对叶某旺下发了督促监护令,但叶某旺还是长期不回家,不履行抚养监护小孩的义务,两个小孩的基本生活和受教育的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
经历市派出所依法调查取证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不履行抚养监护责任的叶某旺处治安拘留五日的处罚。
目前,
经历市派出所、定南县检察院
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
叶某旺的两个小孩
已被送至定南县福利院,
暂由民政部门履行监护责任。
未成年人的保护
需要凝聚家庭、学校、社会各方力量
让我们一起
给未成年人创造一个
更安全更温馨的成长环境
来源:江西晨报综合新法制报、中国妇女报
编辑:刘伊
审定:刘良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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