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麒麟的 ukui,是用 qt 开发的?商业发行版有版权问题吗?
商业软件一般是闭源的。所以用不了 GPL 模块。
【 在 atzlinux (atzlinux)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些 GPL 的模块,为什么不能够用于商业用途呢?
: 是不是只要把源代码继续以 GPL 协议开源,就可以用在商业软件中?
: 你说的这个“商业用途”是指闭源的商业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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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47.122.*
为什么这么说呢。。
Qt 事实上一直都是 LGPL 和商业双授权的。这是自由软件最初的商业模式。像 MYSQL 之前也是这样。
【 在 atzlinux (atzlinux) 的大作中提到: 】
: 感觉 qt 的 LTS 版本,也应该对外公布源代码才符合原来 GPL 或者 LGPL 协议。
: 如果对 GPL 代码的改动,只是自己使用,不对外分发,可以不用对外公布。
: 但是 qt LTS 版本,其实是对外分发了,应当继续以开源协议公布源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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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47.122.*
我的意思是说,双授权模式,应该只是从版权使用场景上来讲,用于商业场景,需要使用商业授权,需要给 qt 公司付商业授权费用;但从技术的角度,LGPL 的代码,即使是 LTS 版本,都应该公布源代码,与使用场景无关。如果一个曾经使用 LGPL 的代码,改动后,需要付费才能够获取改动,还适用商业授权协议,这个感觉不太合适。
【 在 hgoldfish (老鱼)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什么这么说呢。。
: Qt 事实上一直都是 LGPL 和商业双授权的。这是自由软件最初的商业模式。像 MYSQL 之前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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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0.48.*
以前确实是这样的。但 LTS 服务其实只是打包服务,收个费也正常。
总之,我觉得 LTS 这个问题,不影响 Qt 本身作为自由软件的定义。
【 在 atzlinux (atzlinux)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意思是说,双授权模式,应该只是从版权使用场景上来讲,用于商业场景,需要使用商业授权,需要给 qt 公司付商业授权费用;但从技术的角度,LGPL 的代码,即使是 LTS 版本,都应该公布源代码,与使用场景无关。如果一个曾经使用 LGPL 的代码,改动后,需要付费才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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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0.81.42.*
对源代码打包,编译,提供技术支持,这些收取服务费,这都是没有问题的。
只是把 LTS 的源代码不公开,感觉就有点违背开源精神了。
【 在 hgoldfish (老鱼)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前确实是这样的。但 LTS 服务其实只是打包服务,收个费也正常。
: 总之,我觉得 LTS 这个问题,不影响 Qt 本身作为自由软件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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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