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么说呢。。
Qt 事实上一直都是 LGPL 和商业双授权的。这是自由软件最初的商业模式。像 MYSQL 之前也是这样。
【 在 atzlinux (atzlinux) 的大作中提到: 】
: 感觉 qt 的 LTS 版本,也应该对外公布源代码才符合原来 GPL 或者 LGPL 协议。
: 如果对 GPL 代码的改动,只是自己使用,不对外分发,可以不用对外公布。
: 但是 qt LTS 版本,其实是对外分发了,应当继续以开源协议公布源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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