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问个遗产的问题
无继承人,财产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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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169.44.*
假设有这样两人,死者弟弟的儿子M,死者太太(更早去世)的弟弟的儿子N,
MN的继承权一样吗?
【 在 haohan2014 的大作中提到: 】
: 无继承人,财产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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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0.85.*
死者太太那方的应该没有。
轮不到他们。
补充:
死者小舅子那边的继承权,取决于死者太太去世时父母是否健在,有没有遗嘱、放弃继承协议之类的。
【 在 opera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假设有这样两人,死者弟弟的儿子M,死者太太(更早去世)的弟弟的儿子N,
: MN的继承权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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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Vdata FROM 223.104.44.*
FROM 120.245.26.*
当然不一样啦。
以被继承人为中心确定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M,N, 都不在上面的继承人范围内。
死者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死者弟弟是继承人之一。死者老婆的弟弟不是继承人。
死者弟弟比死者先死的,弟弟的儿子M可以代位继承其爸爸的。
【 在 opera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假设有这样两人,死者弟弟的儿子M,死者太太(更早去世)的弟弟的儿子N,
: MN的继承权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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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77.89.*
比如说,死者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死者的一个弟弟健在,是唯一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死者哥哥的老婆A、女儿B健在。A,B能分到遗产吗?
【 在 haohan2014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然不一样啦。
: 以被继承人为中心确定继承人: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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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0.85.*
B可以,代位继承。
【 在 operater (人肉学步车) 的大作中提到: 】
: 比如说,死者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死者的一个弟弟健在,是唯一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死者哥哥的老婆A、女儿B健在。A,B能分到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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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88.113.*
不能分。
请仔细看看,我上个回答。
【 在 opera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比如说,死者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死者的一个弟弟健在,是唯一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死者哥哥的老婆A、女儿B健在。A,B能分到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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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77.89.*
【 在 opera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老头A去世,无遗嘱,无子女,配偶和父母已经去世。A无兄弟姐妹,A的配偶无兄弟姐妹。
: A的表弟的儿子B,A的配偶的表弟的儿子C,这俩人的继承权一样吗?
: A和这俩人来往不密切,C不知道A去世,B是能否在不通知C的情况下取得A的银行存款和房产?
这点人都没继承权的。依据民法典继承编规定,法定继承的继承人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只有上面这些人才有法定继承权。同时,民法典新规定: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如果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其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在,第二顺序继承人中的兄弟姐妹又去世比较早,那么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和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等继承。
题主说的表亲,根本不是法定继承人,表亲的孩子更不是了。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有在被继承人写了遗嘱时,才能作为受遗赠人接受遗产。
如果没有遗嘱,是没有可能继承遗产的。
题主说的情况下,遗产只能归国家所有或者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然后由国家拿去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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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40.200.*
房产和银行存款是不大可能被偷偷过户或者取出来的,房管局根本不给过户,银行取款更是困难重重。我在本版发表的一篇文章《北京首例涉遗产管理人被诉案!姑姑继承侄子遗产受阻后状告民政局》,题主可以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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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4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