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手头没有被告的身份证怎么确定管辖?
借款纠纷只有当事人的名字电话,但是没有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借条上也没有约定借款地点,这样的话怎么确定管辖呢?因为根本就没法确定被告住所地了,有没有被告住所地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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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7.*
没有身份证复印件怎么证明户籍地?
要是连户籍地也不知道呢?
【 在 Langlang0123 的大作中提到: 】
: 户籍地吧?暂住地应该需要社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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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198.190.*
为什么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呢?这是依据的什么呀?借款合同只有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啊。
【 在 lyzphs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
: 但是还是要知道被告的住址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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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198.190.*
这个出借方法院立案是什么依据啊
【 在 create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以出借方法院管辖。当然依然会要对方身份证明才给你立案。找人去ga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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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198.190.*
具体在哪里呢?
【 在 lyzphs 的大作中提到: 】
: 原告住所地可以作为合同履行的地
: 这是有规定的
: #发自zSMTH@2211133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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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198.190.*
上哪里查呢?公安给查吗?
【 在 oldfinw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通过电话,可以查询到身份号。只知道名字,民事案件,太复杂了,重名的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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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198.190.*
没有找到这个规定啊,你说的是哪条?
反而找到这条,应该以借款人所在地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
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在 lyzphs 的大作中提到: 】
: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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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198.190.*
你没搞错吧?这不是说是以借款人所在地也就是被告所在地管辖吗?哪有原告的意思?
【 在 dsl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是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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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198.190.*
接收货币的一方,难道不是借款人被告吗
【 在 dsl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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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198.190.*
可是最初的借款的时候,接收货币的一方不是被告吗?
司法解释说的,接收货币的一方是不是按照最初的借贷关系来判断啊?
【 在 jlsun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您的诉求是:要求被告归还你已经给付给被告的钱,那么这个情况,您就是接受货
: 币一方,所以可以在您所在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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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1.9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