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公室老大姐,58岁,2011年再婚,婚前她有自己的房子,她老公也有,目前房产情况如下:
1. 男方婚前房一套
2. 男方婚前出资在北京郊区农村为父亲盖房。婚后将男方和我同事大姐的户口均转到农村,目前老父亲去世,户口上仅有夫妻2人的名字
3. 婚后男方出资80,女方30,在南方购买度假房一套
4. 男方之前婚姻有个女儿,已成年,男方还有2个姐姐,均在郊区农村嫁人
问题:
假设以后男方去世(大家别拍我,真的是我办公室大姐问我的),那么我同事对于上述1、2两处房产是否完全没有继承权?房产3她的继承权有多少部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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