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矛盾一直是中国文化的起源和重要组成部分,文武之别应该也算是其中一个重要分支
最近研究法律,思考乐很多问题,非常伤脑筋,就想着应该要和自己熟悉的领域联系起来,这样不知道能否对一些法律争议提出创造性的观点。
因为喜欢足球,偶然意识到其实庭审过程和足球比赛有直接的相关性。足球比赛是武者之间的较量斗争,而诉讼庭审过程则是文人之间的口诛笔伐。我对武者的定义是身体强壮,相对而言文人则是头脑聪明,这样区分的重要原因是既身体强壮又头脑聪明的人的比例显著地。这个符合中国传统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论断。
不过矛盾的地方在于一个球员的头脑对足球比赛的影响非常大,而一个拥有健康体魄的律师在庭审中容易有优秀的表现。所以无论足球比赛还是庭审,共同点是核心力量,无论头脑还是四肢都是核心力量的两个不同维度的展现。
这样一来就可以把庭审和足球比赛的相关人和事一一对应:法官就相当于裁判,当事人就相当于球员。律师就相当于教练,法庭相当于球场。
2000年的足球比赛和2020年的足球比赛相比,那是有质的差别,带来这种差别最重要的是足球规则的变化以及相关var技术的引进。对这一变化影响最大的是tikitaka,这种华丽的技术给球迷带来了无与伦比的观感享受,在这种洪水般的趋势推动下,如果现在的裁判和规则还像2000年的时候那样,这种情况是完全不可能的,没有人能承受这样的压力。
我是因为想到法律的起源以及什么样的事情需要法律或者诉讼来解决,界限到底在哪里,你不能随便什么事情就打官司,也不能上当受骗了还像封建社会那样忍气吞声,这种界限到底在哪里的问题离不开中国法律到底处于哪一个阶段,只有看清大环境,然后才能更好做出正确的选择。
是以为记,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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