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一开始没看到你的回复。我是不想租给他了,恶心到了。你说的约定不能自由裁量应该在合同中怎么写?
我昨天还看到同一个法官,当一个本地物业公司起诉一个业主400多远物业费,最后他判的是100%支持了物业公司的诉求。也就是400多物业费,滞纳金判了1400多。。。。。同一个法官~
【 在 create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来这种开始签合同就需要约定一些法官不能自由裁量的对你予以保护。但事已至此,你本可以清退另租他人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那样会支持你大概1,2个月的租金损失。
: 如果你还想继续租给他,那正确的打法是把原来拖欠的分次起诉,并且要求赔偿你起诉产生的成本。
: 作为专业人士,用白话告诉你为什么我国的法官这么判,而不去“惩奸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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