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两三个关于“为了拿到北京首房首贷资格想办理假离婚”的咨询,之前对这块关注的不多,于是我们去查找了相关规定,也请教了几个专业的房产经纪人,同时也跟几个已经办理了“假离婚”的人询问了他们的真实情况,总结出一些要点。
但是先说明下,我们并不赞成这种做法。而且我们自己也没有办理过“假离婚”,更没有通过这种方式取得北京首房首贷资格,也就是说我们并没有实操经验。另外,虽然询问了一些办理了假离婚的人,但毕竟样本有限,也许结论之外还有一些例外情况也未可知,这个风险大家要清楚。
另外,作为法律人,我们仍然想提醒下大家“假离婚”的法律风险。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只要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就是真离婚,而无论你的本意是不是真的想离婚。
“假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也是合法有效的,即便以后你们复婚,离婚协议依然是有效的。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前,应三思而后行,万一对方假戏真做不跟你复婚,你是否能承担得其这个风险?我们接待过太多“假离婚”后被拒绝复婚的咨询者。
关注本公号的朋友也知道,前几天我们推送过两篇文章,是关于“假离婚”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最终被法院认定无效的案例。要提醒各位的是,不要因此就认为“假离婚”没有风险,财产还可以重新分割。因为财产分割条款被认定无效的案例太少了,需要的前提条件太多了。
好了,言归正传,什么情况才能取得北京首房首贷的资格呢?
假设A和B是一对具有北京购房资格的夫妻,且其中任何一人名下都没有北京房产,且任何一人名下都没有全国任何地方的房屋贷款记录(包括商贷和公积金的房贷),那么其家庭就具备北京首房首贷资格。
1、如果二人婚后购买的房屋仅登记在A名下,购买房屋仅使用了商业贷款,且仅以A的名义贷款,B没有参与房屋购买任何环节。如果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A所有,那么B的征信上应该不会显示房屋贷款记录,而且其名下也没有任何北京房产,且离婚后A名下也仅有一套北京房产,那么依据北京政策,B在离婚后一年后即可具备北京首房首贷资格。
2、如果二人婚后购买了两套房屋都登记在A名下,且购买房屋仅使用了商业贷款,且仅以A的名义贷款,B没有参与房屋购买任何环节。如果离婚协议约定房屋都归A所有。那么B的征信上应该不会显示房屋贷款记录,而且其名下也没有任何北京房产,但因为离婚后A名下有二套北京房产,那么依据北京政策,B在离婚后三年后才可具备北京首房首贷资格。
3、以上两个案例中,如果其他条件不变,但是A使用的不是纯商业贷款而是使用了公积金贷款,那么即便B没有参与房屋购买任何环节,其征信上也会显示贷款记录,而这个贷款记录不会随着其离婚而消失。那么,无论B离婚满几年都不会再具备北京首房首贷资格。
4、在1、2案例中,如果其他条件不变,但是在A贷款时B作为其配偶同时在贷款合同上签字了,那么B的征信上应该也会显示贷款记录,那么,无论B离婚满几年都不会再具备北京首房首贷资格。
5、在1、2案例中,如果夫妻俩购买的房屋是登记在二人名下,即便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A一个人所有,且在离婚后B也配合将房屋过户到A一个人名下。那么虽然B在离婚后其名下已经没有北京房产,但是因为B有过贷款记录,所以无论B离婚满几年都不会再具备北京首房首贷资格。
综合以上,我们发现,北京的首房首贷资格条件非常严苛。而我们也反复提及个人征信,如果个人名下已经没有北京房产,那么决定其是否具备北京首房首贷资格的关键就是,其个人征信上是否显示曾有贷款记录。所以,想要知道自己是否具备北京首房首贷资格,最靠谱的还是打印自己的征信记录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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