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如果能早点意识到法律基本没什么用,其实是一件好事。
可以极大节省他较真的成本。
用法律维权基本就是一个笑话,最后很可能是权没维好,还耽误了自己的生活和事业。
法律上的公平正义基本上只是在课本上和舆论宣传上安抚p min的工具,实践中的法律压根不是这么运行的。
【 在 fanz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官如果一点权益都没有还要他干嘛呢?关键是怎么监管权力。
: 另外,切身体会是,确实法律武器的成本太高了,能不用尽量还是别用了,我认为这样的状态其实也是管理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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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eablue FROM 221.216.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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