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顶级律师代理,为什么不问你的代理律师呢?
管辖存在问题,也没太大问题。如果你觉得换的地方对你不利,那你可以再找找证据,撤案,重新在其他有管辖权的地方起诉。
【 在 q0102 的大作中提到: 】
: 案子很久很久了,还在审理中,也经过了多次国内顶级律所的无效请求,依然维持原告专利权有效。但对已裁定的管辖部分不是太明白,请教大家。
: 原告是个人,在sz起诉了一家众所周知的国外顶级芯片公司在本地的分公司,结果被告提出管辖异议。原告认为只要证明sz是侵权行为发生地即可,并找到如下法律依据:
: 2019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其仍然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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