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能查到如下规定?
律协可能以法院已经受理了为由不受理你的案件。这个是有规定的。
【 在 maxnium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得法理上站得住脚。如果确实证据充分的话,绝大部分惩戒委员会、法官,也不敢说对方完全无错。即使是对方的好友,也只敢在裁量权里量刑轻一点。毕竟要是太说不过去,你向他们上级投诉,他们也不希望自己的裁决被上级推翻。
: 现在有很多委托人被律师欺负,一方面是不懂法,一方面是害怕人家人脉广。这个完全不用担心,那些徇私枉法的案件之所以被普通人都知道,那正是因为他们“少”!
: 你想想,如果那些案件多的话,还有新闻价值吗?正是因为他们稀罕,所以媒体才愿意报道!大多数案件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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