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网站,泄露我私人电话,堂而皇之写网站上
联系该网站删除,所有方式都无法联系到。
查询后得知,该网站深陷纠纷、实际控制人已经限制消费,估计也没空管网站了。
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1197条,其域名服务提供商,服务器服务提供商,负连带责任
找到其域名商新网,新网态度倒不错,速度也很快,说“已经通知该网站,将根据网监部门意见操作”,估计也是“我们没法确认他们违不违规,你先找个权威部门认定一下,我们就照办”的意思。
找
https://www.12377.cn/投诉,叫我提交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目前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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