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的事情,当时上一辈只能怨命运不好命运处理,具体情况是2005.5.23早上亲人去医院一门急诊(两张不同发票看代号一个医生开的)—昏迷(具体情况拿到的医院二的病历有一些记载,医院一最起码没有积极救治)—半下午家人知道-老乡1帮办理住院-老乡2在下午五点半左右交住院钱-19点左右有一张检查单出来(医院二病历中夹着的)—5.24凌晨1:30转院到医院二—5.24早上8点去世—5.24上午火化—5.25前后医院一给老乡2打电话通知去结算,老乡2担心让她再出钱没理。
对于医院一,有医生数字代号一样的门诊和急诊发票,有住院的签字的部分单据,但没有住院发票,现在基本确定医院一拿不出住院病历哪怕是只有首次病程日志的不完整的病历。旦医院一不承认在那住院就说查不到住院信息。
想就病历一事发起诉讼,目的最起码让医院一承认住院或法院判住院了,有可能吗
不追求民事赔偿和行政追责
--
FROM 124.207.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