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情况比较特殊。两个孩子,老大和前夫所生,老二和现老公生。
想写一个遗嘱,把我的财产分好,避免万一我突然去世,而活着的人因为钱财闹得不可开交的情况。
其中一个困难的地方是,万一我死了,老大的监护权肯定落到前夫手里,而我是一万个不接受前夫管理我留给孩子的遗产。
希望能从法律上实现:
1、遗产指定我老公和我弟共同管理,每年给前夫定额抚养费,等孩子大了由他俩给孩子。
2、如果老大未成年意外去世,这些钱则只能让我的老二继承。
不知道怎么样可以从法律上实现上述两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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