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说的继承人在其遗产范围内偿还。实际情况是
1.不能准确知道债务人的继承人是谁,即使去法院起诉都没有明确的被告。
债务人生前有两段婚姻,每任婚姻都有一个女儿,两个女儿现在都已成年。债务关系发生在债务人第二次离婚之后。债务人的父母可能还健在。只知道债务人女儿和父母的名字,身份证信息和住址等其它信息不清楚。
2.债务人生前有家公司,是主要控股人,占51%,该公司还在运营中。
3.有借条,借条上没有写明利率,利率只有口头约定。有债权人向债务人转账的银行流水。
4.债务人可能有不少外债。
5.债务人名下可能没有房产(离婚时都给前妻了),可能有小轿车,现金存款等未知。
像这种情况,请问版上大佬有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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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iamjkl FROM 106.1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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