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良民,居然被告了。唉。
一月底的时候,回内蒙老家路上,下大雪,追尾了。交警大队定的,我全责。我也认。
我买的人保的车险,就是正常走保险修车呗。
谁知道那个女司机奇葩,不知道联系了一个她家(天津)的修理厂的,从内蒙拉回来,一直没给修,也可能和保险公司没沟通好。她自己也用车,可能后面在内蒙各个地方跑,打车花了不少钱吧。
现在,诉讼我和保险公司,然后要求赔修车钱,赔内蒙托运回天津的钱,赔她自己打车的钱等等。
我第一次,接到法院电话。我是惊呆了。让我下周过去内蒙。
我还得北京跑回去吗?
请问一下。这种诉求,法院支持吗?不是说买了保险,都交给保险公司就行了嘛?还用我出面处理什么嘛?
谢谢大家的建议!第一次有点慌,现在梳理清楚了,也知道怎么处理了。感谢感谢!
其实大不了就赔一些交通费,但是确实被诉要出庭什么的,感觉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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