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的事情,我提出了三个论点
(1)2021年底是疫情期间,并不能随便进
(2)小区期间改过一次楼号,物业提供的证据上也显示了两个不同的楼号,贴通知的人很可能搞不清楚这两个楼号
(3)天黑之后才去贴通知,很可能看不清楼号
追诉期的问题,如果确实2021年11月底去贴了通知,我知道可以中断时效,但是也仅可以追溯到2018年底,而不是物业主张的2017年底
【 在 jazi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诉讼的事情,如果不请律师非要自己上的话,必须心理强大、证据强大,否则这结局是必然。
: 至于你的2个问题:
: (1)照片并不能证明是在我家拍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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