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老师说的是性权利
也就是说“同居”的权利
至于结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如果智障程度到无法表达的程度,不符合第二条。也有一些情况,不符合第五条。
不过楼主家这种情况也未必拿证,估计就和前段时间那个五十多岁娶智障女一样,摆个酒就确定了。
那个新闻官方的通报是,同居不违法但无法领证。一部分舆论认为涉嫌对智障女的侵害。
【 在 aliciabj 的大作中提到: 】
: 智力障碍残疾人是可以结婚的,法律规定不是“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就可以结婚。幼儿园同班同学中有一个是小时候发高烧影响了智力,现在已经结婚了,找了个肢体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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